2019年辽宁司法考试违纪处理

发布时间:2019-07-17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故意犯罪的,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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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王某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但不得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主张,也无权请求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近亲属也不是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答案:B
解析: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

关于第二审程序中的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
B.第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第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不得加重张某的刑罚
C.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发现原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未当庭宣判,第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
D.李某和王某共同抢劫致人死亡,李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未上诉,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该案组成合议庭可不开庭审理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正确,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允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B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如果有新的事实,原审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刑罚;C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C 选项不属于以上五种情形之一;D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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