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0-06-10)
发布时间:2020-06-1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本案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若适用简易程序,则诉讼费减半收取
B.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后来法院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则对该裁定不得上诉
C.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则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
D.若法院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3个月
E.由于本案涉及不动产租赁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小额诉讼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而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因此不能上诉。(3)选项C: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4)选项D: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5)选项E: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包括:①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②涉外民事纠纷;③知识产权纠纷;④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⑤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2、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及届满后相应法律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丁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事后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丙公司返还
C.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10月8日届满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作出了还款计划,则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E.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7月8日届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进行的清偿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CE:2013年7月8日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期3个月,所以诉讼时效从债务期限届满时起算,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算。借款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因此至2016年10月8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4)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不涉及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3、独资企业经理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王某遂嘱咐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想,与其扔了不如给儿子用,于是,张某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电脑可以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正常使用后,遂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关于本案中电脑所有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请求返还电脑,但应当对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E.王某因抛弃的意思表示而丧失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抛弃”所有权为单方法律行为,仅由行为人(王某)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王某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时即丧失电脑的所有权,故选项E正确;张某基于“先占”取得无主动产“电脑”的所有权,王某无权请求张某返还,故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是( )。【单选题】
A.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
B.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C.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D.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需要先找监事会;“监事”侵犯公司利益,需要先找董事会,不能直接提起诉讼。(3)选项D: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5、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保证期间为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C.保证期间为可变期间
D.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规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C: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不论保证期间是“6个月”亦或“2年”,都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2)选项B: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选项D: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
6、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多选题】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选项ADE: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选项D);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选项A、选项E);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2)选项B: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3)选项C:经营失误而支付的赔偿金形成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债务人个别清偿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7、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8、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客观案例题】
A.效力待定
B.可撤销
C.无效
D.可变更
E.有效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9、本案中,小股东黄某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有( )。【客观案例题】
A.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
B.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C.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D.知情权
E.查阅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C:股东享有参与决策权,包括参加股东会议权,决议事项表决权,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权等。(2)选项B:公司经营管理是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职权。(3)选项DE: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属于股东的“股东会议知情权”的内涵。
10、根据民事法律及相关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行为的是( )。【单选题】
A.甲将朋友托其保管的相机卖给他人
B.乙用其盗取的某公司空白合同与他人签订合同
C.丙误将混纺面料当成纯毛面料高价购买
D.丁在醉酒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将其名贵手表低价卖给他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构成无权处分,属于效力待定法律行为。(2)选项B:“盗取”违法,该情形下的合同无效。(3)选项C: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4)选项D:属于有效法律行为(行为人应当对醉酒状态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和后果具有预见性,因此,醉酒后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1)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3)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6万元。(4)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40
B:46
C:50
D:52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50%+10*70%*20%*50%=1.7(万元)
未在该公司任职,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120000*(1-20%)*30%=28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20%)-288001]*40%-7000=19880(元)=1.99(万元)
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6*70%*35%-1.475)*4/12+(46*70%*35%-0.675)*8/12=10.33(万元)
B.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听证许定决定
C.丰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听证主持人回避的申请
D.行改机关必须在举行听证5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E.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选项B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选顶C行政机关应该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选项D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选项E: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B.0.80
C.1.25
D.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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