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7-23)

发布时间:2020-07-2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关于结婚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须有结婚合意

B.符合一夫一妻制

C.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D.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E.输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答案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结婚的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选项C错误。

2、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单选题】

A.重婚的

B.未达法定婚龄的

C.因受欺诈而结婚的

D.因受胁迫而结婚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3、苗家有三兄弟大苗、二苗、小苗。小苗自幼过继给老苗的远房表弟老禾作养子,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小苗的生母去世,遗有房屋三间。有权继承该三间房屋的是( )。【单选题】

A.大苗、二苗 

B.大苗、二苗、小苗

C.大苗、二苗、老禾

D.大苗、二苗、小苗、老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继承。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可知,小苗无权继承苗母的遗产。大苗、二苗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苗母的遗产。

4、关于遗嘱继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B.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C.受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D.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5、甲妻早丧,家里有儿子乙和丙,均已成年。一日,甲遇车祸,生命垂危,在医院当着两个医生的面口头表示将所有的遗产留给乙。后甲被抢救过来,5年之后生病去世,5年中未就上述遗嘱表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口头遗嘱继续有效

B.财产应当归乙所有

C.财产应当归丙所有

D.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可知,甲5年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其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人民法院无权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C.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由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D.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选项C:终局裁决行政行为确定了行政机关对于法律规定的特定领域的事项具有最终决定权,而不是由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关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
B.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C.自2019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D.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答案:A
解析: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选项A错误。

企业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A.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投资收益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综合收益
答案:D
解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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