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01-21)
发布时间:2020-01-2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外贸公司内销环节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1.96
B.330.14
C.0
D.341.2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内销环节应缴纳的税金:销项税=(4900×800÷10000+18000×600÷10000+380+90)×13%=252.46(万元)
进项税=260.15+8×9%+0.14=261.01(万元)
应缴增值税=252.46-261.01=-8.55(万元)
1、根据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计算啤酒出厂价格时,包装物押金中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B.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征收消费税
C.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D.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两类商品不能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E.卷烟批发环节复合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1、根据现行政策,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是( )。【多选题】
A.受托方未代扣代缴的,由受托方补缴
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
C.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E.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委托方补缴;选项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选项D,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某进出口公司从韩国进口150辆小轿车,每辆到岸价格为6万元,关税税率假设为50%,消费税税率为5%,该公司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 )万元。【单选题】
A.241.85
B.258.02
C.289.56
D.255.7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150×6=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增值税=[(900+450)÷(1-5%)]×13%=184.74(万元)
(4)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合计=184.74+71.05=255.79(万元)
1、以下属于石脑油范围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重油
B.渣油
C.重裂解料
D.加氢裂化尾油
E.芳烃抽余油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燃料油征税项目;选项CDE属于石脑油征税项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35万元。
(2)购进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标有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12万元。
(4)转让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7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写字票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B.414.29
C.309.52
D.253.40
B.3480
C.5000
D.5750
应纳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B.义务兵平常信函的寄递
C.邮票发行
D.邮品销售
E.邮政代理
B.监察委员会对曹某进行搜查时,可以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C.监察委员会无权某的个人存款进行冻结
D.监察委员会发现的证据,不得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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