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1-08-14)
发布时间:2021-08-1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印花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8月开业,注册资金220万元,当年发生经济活动如下:(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卫生许可证各一份;建账时共设9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220万元。(2)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大货车10辆,合同中约定:每辆大货车月租金3000元,但租期未定。根据上述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工商营业执照不征收印花税
B.卫生许可证不征收印花税
C.汽车租赁合同暂不贴花
D.高新技术企业应纳印花税1155元
E.高新技术企业应纳印花税1145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应按照5元贴花,卫生许可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汽车租赁合同,先按5元定额贴花,待以后结算时,补贴印花。高新技术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2×5+8×5+2200000×0.5‰+5=1155(元)
2、下列各项中,符合印花税有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揭下重用
B.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免
C.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D.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E.在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或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印花税应在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而不是生效日贴花。
3、下列关于营业账簿计征印花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会计核算采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册前,暂不贴花
B.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印花税
C.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营业账簿贴花
D.车间设置的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相关账簿,可不贴印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4、下列有关印花税的处理,符合印花税条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技术开发合同中,只就合同所载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计入其计税依据
B.凡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无效
C.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借款,抵押财产抵作借款的,涉及“借款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印花税
D.对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其中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剩余部分计税贴花
E.在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或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按照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有效;印花税应在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而不是生效日贴花。
5、下列各项中,免征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签订的合同
B.大型超市与村民委员会订立的农产品收购合同
C.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各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合同
D.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免税;选项C,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并不是各期建设;选项D,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免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某省建设厅暂扣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拒不出庭应诉,则法院应当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D.法院应当列某省建设厅为共同被告
E.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B.融资性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取得的价款不确认为收入
C.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D.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E.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计量
B.150
C.170
D.200
要求:
(1)说明商铺出售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并计算税费(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2)计算商铺出售后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2013年考题改编)
①出售购入商铺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②增值税=(800-500)/(1+5%)×5%=14.29(万元);
③城建税=14.29×7%=1(万元);
④教育费附加=14.29×3%=0.43(万元);
⑤印花税=800×0.5‰=0.4(万元);
⑥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800-(800-500)/(1+5%)×5%-[500×(1+6×5%)+1+0.43+0.4+15]=785.71-666.83=118.88(万元);
增值率=118.88÷666.83×100%=17.83%,适用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8.88×30%=35.66(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8.22×25%=72.06(万元)。
(2)商铺出售后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800-14.29-(600-140)-1-0.43-0.4-35.66=28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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