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20-04-08)
发布时间:2020-04-0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项目中,按照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单选题】
A.个人转让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B.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收入5000元
C.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劳务收入1000元
D.个人转让股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取得时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征税。
2、转让旧房,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多选题】
A.旧房的评估价格
B.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
C.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
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
E.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重置成本要乘以成新率才是扣除的成本,选项C不符合题意。纳税人交纳的评估费用,旧房的评估价格、转让环节的税金、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等允许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予以扣除。
3、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货物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总额为计税依据
B.以物易物方式的商品交易合同,以购销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C.电网与发电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以购销合同列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D.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以加工费和主要材料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E.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后又转包的,以承包总额扣除转包金额后余额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选项D,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选项E,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4、某企业2018年年初拥有原值为2000万元的房产,2018年1月1日将其中的5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为5年,每年收取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联营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18年度应纳房产税( )万元。【单选题】
A.20
B.14.4
C.30
D.16.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房产税=2000×50%×(1-30%)×1.2%+50×12%=14.4(万元)。
5、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4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则该外国公司2014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单选题】
A.350
B.310
C.50
D.25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300)×10%+[3000-(1000-600)]×10%=31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2015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6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
(2)2016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
(3)2016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
(4)2016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2016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 )万元。
B.37.5
C.25.0
D.12.5
B.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
C.债权人委员会
D.甲公司投资人
E.占债权总额1/2的债权人丁公司
B.1064
C.2240
D.2072
B.40
C.400
D.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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