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中哪些是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

发布时间:2021-08-28


已报名税务师考试的同学,目前都在抓紧时间准备,近期有不少同学咨询,问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中的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4.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期权投资基金收益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性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

(1)接收其他单位或个人捐款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企业取得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本次分享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吸收消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对应相关教辅资料理解一下。更多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与境外所得税相关的支出,能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是()

A.企业错误使用境外所得税法不应缴纳而实际缴纳的税额

B.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

C.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D.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规计算而缴纳税额
答案:D
解析:
选项ABC:不应作为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有(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合伙企业可以推举一名合伙人作为申请人
C.申请人须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申请人可以委托3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E.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可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B,D,E
解析:
选项B: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企业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申请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选项E: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知识点】 其他

根据《企业破产法》,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应支付的费用
B.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应支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应支付的费用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属于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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