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练习(2022-03-20)
发布时间:2022-03-20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所销售的房产对应的下列费用中,准予按照实际发生额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多选题】
A.土地拆迁补偿费
B.建房贷款超期支付的罚息
C.开发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D.开发小区的排污费、绿化费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土地拆迁补偿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小区的排污费、绿化费属于开发成本的组成部分,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建房贷款超期支付的罚息不能扣除。
2、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B.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C.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确定的当期支付价款为计税依据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由房地产转让方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选项C: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以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作为计税依据;选项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
3、某商业企业2019年3月购进1栋带有地下储物间的商业用房,并办妥产权证书。其入账价值为8600万元,其中地下室部分为1000万元。假设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20%,地下室应税原值为房产原值的80%。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单选题】
A.60.48
B.67.2
C.68.8
D.61.9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计征的年税率为1.2%,该企业3月购进的房屋,从4月份开始计征房产税,当年应计征9个月的房产税。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房产税=8600×(1-20%)×1.2%×9/12=61.92(万元)。
4、甲企业2019年1月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乙企业一栋房屋,原值为400万元,租期5年,年租金100万元,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为承租方(该省规定允许按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税)。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企业应纳房产税为0
B.甲企业应纳房产税为48万元
C.乙企业应纳房产税为0
D.乙企业应纳房产税为3.36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承租方为乙企业,融资租赁以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乙企业应纳房产税=400×(1-30%)×1.2%=3.36(万元),出租方甲企业不交房产税。
5、下列选项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有()。【多选题】
A.工业企业的厂房
B.商业企业的仓库
C.工业企业的厂区围墙
D.股份公司的露天游泳池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独立的围墙和露天游泳池不具备房产的特征,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280
C.1920
D.5760
第 10 题 申农用机械厂2010年5月签订了一系列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于2010年5月5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给出的承诺期限为l0天。该要约函于5月7日到达乙方,因此乙的承诺应在5月17日以前或5月17日到达甲方
B.甲于2010年5月8日向丙发出函件,推销本厂生产的一批产品,并要求以确认书为准,丙在甲方函件要求的期限内发出答复,完全同意甲方的意见,此时合同成立
C.甲于2010年5月10日向丁发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丁未在合同书上签字,仅摁了手印,合同不成立
D.甲于2010年5月15日与戊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的签订地,则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故A错。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故B错。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C错。
B.唐某无权请求叶某立刻搬出该房屋
C.叶某有权以温某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法院认定温某与唐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D.叶某有权以温某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温某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确定管理人的报酬标准
D.对外代表债务人
解析:(1) 选项AC: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2) 选项D: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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