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练习(2020-12-27)
发布时间:2020-12-27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法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地板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实木地板,2011年6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0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实木地板的80%继续加工成豪华实木地板。本月销售豪华实木地板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2011年6月该地板公司应缴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 )万元。(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5%)【单选题】
A.44
B.47
C.57.2
D.5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用于连续生产应税实木地板的,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税款。该实木地板厂应纳消费税=500×5%-300×5%×80%=13(万元)应纳增值税=500×17%-51=34(万元)应纳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13+34=47(万元)。
2、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增值税额
B.延期付款利息
C.品牌使用费
D.包装物押金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不计入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项目。
3、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是()。【单选题】
A.受托方代垫原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
B.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
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的
D.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4、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份生产一种新型的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单选题】
A.8600
B.8800
C.9600
D.98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注意吨与斤的换算,1吨=1000公斤=2000斤,1斤=500克从量税=0.8×2000×0.5=800(元)从价税=[0.8×40000×(1+10%)+800]÷(1-20%)×20%=9000(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800+9000=9800(元)。
5、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张某委托本地甲企业(非个人)加工实木地板。张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甲企业未代收代缴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要求甲企业补缴税款
B.要求张某补缴税款
C.应对张某处以未交消费税额0.5倍至3倍的罚款
D.应对甲企业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0.5倍至5倍的罚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委托方(张某)补缴税款的责任。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张某)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甲企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年12月6日,甲公司因为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2019年1月1日为重分类日,将该项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甲公司关于该项投资相关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B.2018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21万元
C.2019年1月1日确认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
D.2019年1月1日确认其他债权投资510万元
B.16.25%
C.17.78%
D.18.43%
权益净利率=5/20=25%
股利的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留存收益比率×权益净利率/(1-留存收益比率×权益净利率)=40%×25%/(1-40%×25%)=11.11%
股票的资本成本=3×(1+11.11%)/50+11.11%=17.78%
要求:按约当产量法分别计算本月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总额。
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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