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练习(2022-03-27)
发布时间:2022-03-27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11年某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收入总额12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27.5万元,全年亏损7.5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成本费用支出核算准确,但收入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税办法,应税所得率为25%。201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单选题】
A.10.07
B.10.15
C.10.5
D.10.6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支出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准确,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27.5÷(1-25%)×25%=42.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2.5×25%=10.63(万元)。
2、下列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单选题】
A.股份制企业
B.合伙企业
C.外商投资企业
D.有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给大家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合伙企业自身是不缴纳所得税的,只是对其合伙人征企业所得税。
3、下列项目中,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有()。【多选题】
A.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
B.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
C.独立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D.固定资产转让费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属于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得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扣除;独立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属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4、下列各项中,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多选题】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查补的营业税款
C.超标准列支的广告费
D.改变用途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为应税收入,不需纳税调整;而查补的价内税及费用性税金在补缴企业所得税前是可以扣除的,属于调减项目;超标准的广告费,属于纳税调整调增项目;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这个问题更容易结合综合题应用。
5、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9年度亏损12万元,2010年度盈利6万元、2011年度盈利9万元。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单选题】
A.0.3万元
B.0.45万元
C.0.6万元
D.0.9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企业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9+6-12)×50%×20%=0.3(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有关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外汇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该罚款的金额范围是( )
A.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
D.违法外汇金额20%以上5倍以下
甲公司目前有一个好的投资机会,急需资金1000万元。该公司财务经理通过与几家银行进行洽谈,初步拟定了三个备选借款方案。三个方案的借款本金均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五年,具体还款方式如下:
方案一:采取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还款方式,每半年末支付一次利息,每次支付利息40万元。
方案二:采取等额偿还本息的还款方式,每年年末偿还本息一次,每次还款额为250万元。
方案三:采取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还款方式,每年年末支付一次利息,每次支付利息80万元。此外,银行要求甲公司按照借款本金的10%保持补偿性余额,对该部分补偿性余额,银行按照3%的银行存款利率每年年末支付企业存款利息。要求:计算三种借款方案的有效年利率。如果仅从资本成本的角度分析,甲公司应当选择哪个借款方案?
方案一:半年的利率=40/1000=4%,有效年利率=(F/P,4%,2)一1=8.16%
方案二:按照1000=250×(P/A,i,5),用内插法计算,结果=7.93%
方案三:有效年利率=(80—1000×10%×3%)/(1000—1000×10%)×100%=8.56%。
结论:甲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提示】方案三的实质是使用(1000一1000×10%)的资金,每年承受(80—1000×
10%×3%)的费用,所以,有效年利率=(80一1000×10%×3%)/(1000—1000×10%)。
A.在“销售量”以金额表示的边际贡献式本量利图中,该企业的变动成本线斜率为12
B.在保本状态下,该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利用程度为75%
C.安全边际中的边际贡献等于800元
D.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较安全
中国证监会在对高鑫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高鑫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高鑫公司于2007年5月6日由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殷(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中甲企业以其拥有的机床生产线折股认购5700万股,其他5家发起人以现金认购2500万股。2010年8月9日,高鑫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o月i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高鑫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2)2011年10月6日,高鑫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拟定向非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方案(该担保额为公司资产总额的35%),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提供担保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随交给董事会予以执行。 (3)为高鑫公司出具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1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高鑫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A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高鑫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10年3月15日购买了高鑫公司股票1万股。 (4)高鑫公司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具体做法为:高鑫公司与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订立协议,受让丁企业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丁企业必须在10日内将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高鑫公司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为了减少高鑫公司控制丙公司的 成本,高鑫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8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高鑫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2)高鑫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担保决议的通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陈某、李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高鑫公司收购丙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1)高鑫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q-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证券法》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需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高鑫公司的股本总额13200 xr股,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7.88%(5000/13200),故高鑫公司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2)高鑫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担保决议的通过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9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以上通过。本题中,审议出售公司重大资产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未达到2/3的标准,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3)陈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李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李某为A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高鑫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4)高鑫公司收购丙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①由丁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报告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高鑫公司履行报告义务,而非丁企业。此外,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②收购行为完成后,高鑫公司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③高鑫公司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解题技巧]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是常考知识点,应当准确记忆。重大事项应当经过2/3多数同意。特定主体买卖股票期限的限制也是重要知识点。收购上市公司通知义务的期限很重要,应准确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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