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房产税的知识点汇总
发布时间:2021-07-15
随着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的临近,不少考生已经在复习冲刺阶段了,想要更好的进行复习,知识点的梳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注册会计师《税法》房产税知识点汇总,背诵系统知识点会更加轻松,学习更高效。
【汇总1】评估增值要按照增值后的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吧?
【分析】从价计征的房产,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5)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汇总2】简易大棚交房产税吗?
【分析】不交。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比如露天游泳池、水塔、烟囱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是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汇总3】寺庙道观要缴房产税吗?
【分析】寺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其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免)。
②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③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6)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7)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汇总4】出租的房假如已经从价计征交了房产税还要再从租计征吗?
【分析】对于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同一个房产,如果一段时间是自用,另外一段时间是出租的,需要分段分别计算从价部分房产税税额和从租部分房产税税额。最后本年需缴纳的房产税为二者相加之和。
从租部分房产税=月租金收入×12%×出租的月份数,但是要注意个人出租的住房,不区分用途,一律按照4%的税率计算房产税。
从价部分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自用月份数÷12,扣除比例为10%-30%不等,考试的时候会给出具体数值。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汇总5】之前有个减按1.5%的是什么?
【分析】个人出租住房总结:
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房产税,个人出租的住房,不区分用途,一律按照4%的税率计算房产税,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4%×出租月份数。
若涉及其他税种,按照适用税率正常计算即可。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税法》房产税的知识点汇总,这样系统理解后背诵能有效将知识融会贯通,记忆更加深刻。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市政部门占用耕地新建自来水厂
B.公路线路占用的耕地
C.外商投资企业占用耕地建设厂房
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C都要按正常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没有任何的优惠政策;选项B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B.半挂牵引车
C.客货两用汽车
D.武警专用车船
B.改变离职后福利核算方法,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有关设定受益计划的规定进行追溯
C.因市场条件变化,将某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由第一层级转变为第二层级
D.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转变为权益法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7-31
- 2019-07-03
- 2021-07-15
- 2021-07-22
- 2020-07-31
- 2020-07-31
- 2019-11-16
- 2019-11-24
- 2020-07-31
- 2021-07-15
- 2021-07-15
- 2022-07-14
- 2020-07-31
- 2021-05-13
- 2021-07-15
- 2021-07-15
- 2019-11-24
- 2020-07-31
- 2019-01-10
- 2021-07-15
- 2021-07-15
- 2019-11-24
- 2021-07-15
- 2021-07-13
- 2021-07-22
- 2021-05-13
- 2020-07-31
- 2019-11-16
- 2021-07-15
- 201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