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江苏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2-29
江苏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已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分享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二、报考地区及审核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进行网上审核并参加考试。报名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地财政局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并及时公布。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报名流程和时间
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依次为: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
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2个工作日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从2020年3月16日至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gov.cn或http://kjexam.jsczt.cn)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2020年3月16日开始,3月27日后不再受理,审核工作截至3月30日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工作人员在4天内完成审核。
各地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0年3月19日至31日,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五)考试用书
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8月25日至9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七)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江苏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收藏查阅,如需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同时,A 公司还从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和社会贡献等八个方面对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为便于操作,A 公司选取财务指标中权数最高的基本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标准,对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5%及以上的子公司总经理进行奖励,奖励水平为该总经理当年年薪的 20%。下表为 A 公司下属的 M 控股子公司 2010 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经过对 M 公司业绩指标的测算,M 公司最终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分数为 83 分,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分数为 90 分。
要求:
理由: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进行评价不全面(或:不符合全面性原则;或:没有综合考虑财
务、非财务业绩评价指标)(0.5 分),并对管理层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评价(0.5 分)。
(1)关于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职责。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
(2)关于风险评估。公司各个部门都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工作目标,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采取定量分析方法重点识别来自于企业外部的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对于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应不惜一切代价,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以免企业遭受毁灭性打击。
(3)关于控制活动。公司应在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进行全方位控制的基础上,着重对发展战略、投资、研究与开发进行控制。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经董事会严格审议批准后实施。作为在创业板上市不久的公司,目前正处在高速增长时期,为有效应对稍纵即逝的投资机会,董事会全权委托总经理进行投资决策,一定要把主业做强做大。
公司应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研发计划,提出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
(4)关于信息与沟通。为了对重大风险进行管控,重要信息要定期通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和优化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之间的可集成性,采用整合模式将内部控制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中,进而提高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5)关于内部监督。公司应在日常监督基础上,充分发挥专项监督的作用,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为便于对销售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公司要求对所有销售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章由销售经理亲自保管;对于重大销售合同,必须有内部审计人员全程参与签订,实现现场监督。公司设立专门负责受理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专业反舞弊网站,并对外公示,提供多种举报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实行查实有奖政策。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反舞弊职能,开展专项调查,发挥监督作用。
(6)关于自我评价。为了发现内部控制中的缺陷并加以改进,保持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公司每年由总经理主持定期开展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评价报告中,既要对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也要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借鉴国际经验着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由于公司初创时间不长,内部审计人员力量不足,公司聘请承担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A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报告,并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对外发布。
(7)关于外部审计。为了有利于公司整改内控缺陷,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后,于上半年即进驻公司实施审计工作。公司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发现的所有控制缺陷进行沟通,尤其是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必须以口头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当面沟通;注册会计师在全面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出具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1)至(7)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不当之处: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表述不当。
理由:审计委员会必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在内控中的职责一般包括: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领导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不能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设。
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内控建设违背了制衡性原则。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只采用定量的方法进行风险识别的表述不当。
理由:企业应当采用定性、定量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风险。
不当之处二:重点识别来自于企业外部的风险的表述不当。
理由:为了全面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既要识别来自于外部的风险,也要识别来自于内部的风险。
不当之处三:对于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应不惜一切代价控制风险的表述不当。
理由: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发展战略经董事会严格审议批准后实施的表述不当。
理由:企业的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不当之处二:董事会全权委托总经理进行投资决策的表述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
或:违背了制衡性原则。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重要信息要定期通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的表述不当。
理由:重要信息须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公司要求对所有销售业务必须签订合同的表述不当。
理由:对于零星、即时结清的销售业务可以不签订合同。
不当之处二:合同章由销售经理亲自保管的表述不当。
理由: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是一定由销售经理亲自保管合同章。
不当之处三:对于重大销售合同,必须有内部审计人员全程参与签订的表述不当。
理由: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
或:违背了制衡性原则。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公司每年由总经理主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表述不当。
理由: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
不当之处二:着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表述不当。
理由: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目标实施全面评价,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不当之处三: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对外发布的表述不当。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对外发布。
7.第(7)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必须以口头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的表述不当。
理由: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必须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
不当之处二:注册会计师在评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的表述不当。
理由:注册会计师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借:银行存款 2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1900
投资收益 600
(1)A 公司 2×1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中包含专为生产 H218 手机而持有的配件 10 000 套,每套成本为 1 600 元。预计将每套配件组装成一部 H218 手机还需发生加工成本 160 元。H218 手机是 A公司新开发的一款手机,于 2×10 年 8 月推出市场,最初定价为每部 2 300 元。
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由于 A 公司的竞争对手推出与 H218 手机性能类似的其他新款手机,致使 A 公司 H218 手机的市场价格下降,A 公司所持有的 H218 手机配件的市场价格亦随之下降。至2×10 年 12 月 31 日,H218 手机的市场价格下降为每部 1 900 元,H218 手机配件的市场价格下降为每套 1 500 元。每部 H218 手机预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其单位售价的 10%。
财务部认为,2×10 年 12 月 31 日 H218 手机配件每套的成本高于其市场价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为此,以该配件在 2×10 年 12 月 31 日每套 1 500 元的市场价格为计算基础,对 H218 手机配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100 万元。
(2)A 公司 2×10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中包含了一条 W 型通信设备生产线。该生产线系 2×07年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账面原值为 21 600 万元。A 公司对该生产线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寿命为 7 年,预计净残值为 600 万元。税法规定,对该生产线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5 年,该生产线预计净残值为 0。
2×09 年,由于行业竞争对手推出了性价比更高的通信设备产品,对 A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使 W 型通信设备生产线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大幅度减少。2×09 年 12 月 31 日,该生产线账面价值为 15 600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13 600 万元,A 公司据此对该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000万元。
2×10 年,由于市场形势好转,A 公司 W 型通信设备生产线经济绩效有所提高。2×10 年 12月 31 日,该生产线账面价值为 11 000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11 800 万元,两者的差额为 800 万元。
财务部认为,既然导致 W 型通信设备生产线发生减值损失的因素在 2×10 年末已经消失,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000 万元的范围内转回,为此,转回了原计提的该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0 万元。
假定 A 公司将 W 型通信设备生产线作为单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要求: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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