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是9月6日,真的?

发布时间:2020-01-29


四川的小伙伴,请注意啦!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是9月6日,很多的小伙伴都在问,这是真的吗?现在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你就知道啦!

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202096日, 830—1200

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

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我们一起来看看高级会计师较难的几点:

1、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共有 9 道,必答题 7 道,选答题2道,考试题特点主要偏于理解、应用、判断。学习时先将各章分好类,按每类知识进行学习,确保把每年必考的题目拿到分,严格按照老师讲授的答题方法,先看清楚问题要求,再看问题。且要注意平时一定要动笔写,多做题,动笔把思路写下来,这样形成一定的思维习惯,考试的时候思路清晰,手到擒来。

2、高会评审在高会评审中,专家团比较关心学历、申报单位的规模大小、刊登的文章或者论文、工作业绩、资格证书等,每个都漂亮自然最好,我们不能做到所有履历都完美,但我们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一番润色,做到更好才能打动评委的眼球。高会评审需要的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涉及到的材料比较多,依次整理好,到评审的时间才没那么慌张!

3、发表论文必须紧密结合取得中级职称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必须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稽核实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

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高会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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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公司为国内主要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商。甲公司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较高。乙公司通过3年前改组后,转产笔记本电脑,规模较小,资金上存在一定问题,销售渠道不畅。但是,乙公司拥有一项生产笔记本电脑的关键技术,而且属于未来笔记本电脑的发展方向。甲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足,是金融机构比较信赖的企业,管理层的战略目标是将甲公司发展成为行业的主导企业,在市场份额和技术上取得绝对优势地位。2018年12月,甲公司开始积极筹备并购乙公司。
  (1)乙公司最近3年每年税后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3200万元和4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税后利润中包含了处置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的税前收益为1100万元。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与乙公司有高度可比性的另一家笔记本电脑生产商的市盈率指标为20。
  (2)甲公司欲以6亿元的价格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甲公司的估计价值为12亿元,甲公司收购乙公司后,预计新公司的价值将达到19亿元。甲公司预计除收购价款外,还要支付收购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0.45亿元。
  要求:
  1.从行业相关性角度,判断甲公司并购乙公司的类型,并说明理由。
  2.从经营协同效应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的并购动机。
  3.以市盈率为乘数,以近三年税后利润平均值为依据,运用可比企业分析法评估乙公司的价值,计算并购收益和并购净收益并作出并购决策。

答案:
解析:
1.该并购属于横向并购。
  理由:双方均为笔记本电脑生产商,处于同一行业,属于横向并购。
  2.并购动机:规模经济;获取市场力或垄断权;资源互补。
  3.调整后的平均税后利润=[3000+3200+4000-1100×(1-25%)]/3=3125(万元)
  乙公司的价值=3125×20=62500(万元)
  并购收益=19-(12+6.25)=0.75(亿元)
  并购溢价=6-6.25=-0.25(亿元)
  并购净收益=0.75+0.25-0.45=0.55(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够产生0.55亿元的并购净收益,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此项并购交易是可行的。

H公司为一家能源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近年来,为做大做强主业,实现跨越式发展,H公司紧紧抓住21世纪头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取得重大进展,H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资料一:
  2×14年分别并购了G公司和N公司两家公司并实现了全资控股,实现并购前,H公司和G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N公司与H公司同受A公司控制。
  G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业为主的商业银行,成立8年,已经上市,目前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客户群体与经营网点;
  N公司是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经探测该公司所拥有的采矿区具有很大的开采潜力,开采的煤矿不仅能够满足H公司的需要,还能够实现对外销售。
  经过以上资本运作,H公司继续利用旗下G公司和N公司实现规模扩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请判断H公司合并G公司和N公司分别属于哪类合并方式,并给出理由。
资料二:
  G上市公司于2×16年4月5日取得F公司(投资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的股份,成本为2亿元,当日F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亿元。投资后,G公司对F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2×16年G公司确认对F公司投资收益16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400万元(以后期间可以转入损益)。
  在此期间,F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进行利润分配,不考虑税费的影响。2×17年2月28日,G公司以6亿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了F公司40%股份,购买日F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4亿元,原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8亿元。
  要求:2.根据资料二,回答以下问题:
  (1)判断G公司合并F公司的合并类型并计算2×17年2月28日G公司个别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2)计算2×17年2月28日G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
  (3)如果购买日F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亿元,并且原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亿元,则合并报表中总的损益影响金额为多少?
 资料三:
  N公司为实现上市目的,选择Q上市公司作为借壳对象,2×16年6月30日实现了对Q公司的合并。合并前Q上市公司除货币资金1000万元以外,仅剩待处理的2000万元库存商品(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和未收款项6000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此外公司还承担4000万元的债务。
  合并前,Q公司股本为4000万股,选择对N公司定向增发6000万股股票换取N公司3000万股的全部股份。已知N公司股票评估价为每股40元,Q公司股价为每股20元;合并后新公司当年共实现利润4000万元,合并前N公司利润也为4000万元。
  要求:3.根据资料三,回答如下问题:
  (1)请确定本次交易的购买方,并给出理由。
  (2)判断本次交易是否形成商誉,如果不形成,请说明理由;如果形成,请计算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3)请计算合并年度每股收益和合并前上年度比较报表的每股收益。

答案:
解析:
1. (1)H公司合并G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理由:H公司、G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H公司合并N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理由:N公司与H公司同受A公司控制,N公司和H公司并购前存在同一最终控制方
2.  (1)G公司与F公司之前不具有任何关联关系,因此当G公司取得F公司控制权后即实现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G公司是两次交易才实现了合并,因此,属于多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G公司个别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为:
  2+0.16+0.04+6=8.2(亿元)
  (2)G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合并成本为8.8亿元(2.8+6);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8.4亿元(14×60%);故商誉为0.4亿元(8.8-8.4)。
  (3)如果购买日F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亿元,并且原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亿元,则合并时的合并成本为9亿元(3+6),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9.6亿元(16×60%),故营业外收入为0.6亿元。
  此外,由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将2.2亿元调整为3亿元,即形成0.8亿元的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将原400万元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即0.04亿元,因此对合并报表损益影响总金额为1.44亿元(0.6+0.8+0.04)。
3.  (1)本次交易的购买方为N公司。
  理由:尽管Q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了N公司,但由于发行的股权(6000万股)远超Q公司原股份(4000万股),因此Q公司是法律上的购买方,而N公司是会计上的购买方,本项业务属于反向购买。
  (2)本次交易不形成商誉。
  理由: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Q仅持有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3)合并年度的每股收益=4000/(6000×0.5+10000×0.5)=0.5(元)
  前一年度比较报表每股收益=4000/6000=0.67(元)

甲单位为一家省级事业单位,按其所在省财政厅要求,执行中央级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已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1)甲单位一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3月至4月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为100万元。甲单位已收到100万元授权支付额度,并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于2019年3月同中标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首日付款50万元,4月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另支付50万元。由于供应商有关业务工作变动致使其一直未履行合同交付设备,2019年4月至5月甲单位也未催问、协商执行或变更合同。2019年6月30日,甲单位该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负责人同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同意尽快交付设备;甲单位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项目剩余资金50万元支付给供应商(首付款5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支付)。
(2)2019年5月,甲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时,发现一台专用设备发生严重损毁。经单位相关部门认定,该设备已无法使用,并且无残料收回或变现价值,财务部门据此进行了设备核销账务处理。
(3)2019年7月,甲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与B公司共同设立本省第一家进口化妆品质量检测与鉴定中心。该项专利权账面成本为100万元,累计摊销为20万元,评估确认价值为90万元。2019年7月31日,甲单位办理完毕相关产权手续。甲单位就此做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各90万元的处理。
(4)2019年7月,甲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进口一台设备,款项已经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结算,设备于7月31日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甲单位7月对该项设备进行了确认入账处理但未计提折旧。
(5)2019年6月至8月,甲单位集中进行某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共发生支出25万元,其中:使用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拨入的科研课题专项经费20万元,使用单位自筹资金5万元。甲单位将25万元支出确认为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6)2019年7月,甲单位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10万元购入一批事业活动用低值易耗品。
8月,因部分低值易耗品质量未达到要求,甲单位按合同规定将其退回供应商,退货部分低值易耗品价值2万元,但款项尚未收回,甲单位做增加应收账款,减少库存物品2万元的处理。
(7)甲单位为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委托D软件公司对现有软件系统(账面原值150万元,累计摊销30万元)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合同约定的软件开发费用总额为80万元。开发完成的软件系统于2019年8月20日交付甲单位试运行;8月31日该软件系统通过验收,甲单位按合同约定应支付80万元。甲单位做增加无形资产和应付账款各80万元的处理。
要求: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逐项判断甲单位对事项(1)至(7)的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事项(1)至(2),如不正确,分别说明理由。对于事项(3)至(7),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甲单位对事项(1)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单位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甲单位没有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
甲单位对事项(2)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才可进行账务处理。
甲单位对事项(3)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评估价值90)90万元,冲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0万元,减少无形资产100万元,增加其他收入10万元。
甲单位对事项(4)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是:甲单位7月应该对该台设备进行确认入账并计提折旧。
甲单位对事项(5)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20万元应确认为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5万元确认为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甲单位对事项(6)的处理正确。
甲单位对事项(7)的处理正确。

甲公司为一家从事机械装备制造的股份制集团企业。自2014年起,甲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境外业务拓展的重点,为更有效地管理境外经营的风险,甲公司于2016年初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并聘请B会计师事务提供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有关资料如下:
  (1)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审计
  B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甲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M公司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执行有效程序后认定,该缺陷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达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②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N公司在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存在员工串谋舞弊的可疑迹象,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N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申请商务工作签证未给予必要协助,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计划进行现场审计,且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程序。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事项①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应当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事项③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④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境外子公司(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
  事项⑤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须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已执行的有效程序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作出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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