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缴费于3月31日24时截止,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2-28


2020年全国高会报名马上就要结束了,还没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报名吧!下面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着大家了解一下2020年高会的相关信息吧!

一、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交费截止日期

3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3124时截止。

二、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准备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准备论文,以免考试通过了,评审却来不及准备!所以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准备论文。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各位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解决大家的疑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大家前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一步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玩具制造商拟实施包括实现规模经济、针对3岁以下的幼儿设计独有的“幼童速成学习法”玩具系列等在内的战略方案,以增加其业务的竞争优势。
  要求:列举经营战略的类型,并判断该玩具制造商上述业务层战略属于什么类型。

答案:
解析:
 ①经营战略类型包括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
  ②属于成本领先战略(实现规模经济)和差别集中化战略(针对3岁以下的幼儿设计独有的“幼童速成学习法”玩具系列)。

甲公司是长期由 S 公司控股的大型机械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007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与下列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如下:
①A 公司,甲公司拥有 A 公司 30%的有表决权股份,S 公司拥有 A 公司 10%的有表决股份。A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由甲公司委派,1 名由 S 公司委派,其他 4 名由其他股东委派。按照 A 公司章程,该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 5 人以上(含5 人)同意方可实施。S 公司与除甲公司外的 A 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对 A 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1 月 1 日支付价款 11000 万元取得,取得投资时 A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000 万元,A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②B 公司。甲公司拥有 B 公司 8%的有表决权股份,A 公司拥有 B 公司 25%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对 B 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3 月取得。B 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
③C 公司。甲公司拥有 C 公司 60%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该项股权系 2003 年取得,C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④D 公司。甲公司拥有 D 公司 40%的有表决权股份,C 公司拥有 D 公司 30%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的该项股权系 2004 年取得,D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⑤E 公司。甲公司拥有 E 公司 5%的有表决权股份,甲公司该项股权系 2007 年 2 月取得。E 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⑥F 公司。甲公司接受委托对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F 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托管期自 2007
年 6 月 30 日起开始,为期 2 年。托管期内,甲公司全面负责 F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并向乙公司收取托管费。F 公司的经营利润或亏损由乙公司享有或承担。乙公司保留随时单方面终止该委托经营协议的权利。甲、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2007 年下半年,甲公司为进一步健全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进行了如下资本运作:
①2007 年 8 月,甲公司以 18000 万元从 A 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包括 S 公司)购买了 A 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办理完毕。2007 年 8 月 31 日,A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0000 万元,该项交易发生后,A 公司董事会成员(仍为 7 名)结构变为:甲公司派出 5 名,S 公司派出 1 名,其他股东派出 1 名。
②2007 年 9 月,甲公司支付 49500 万元向丙公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 G 公司的全部股权。
发生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共计 200 万元。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毕。该日 G 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5000 万元。S 公司从 2006 年 6 月开始拥有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
③2007 年 11 月,甲公司支付 15000 万元从 C 公司的其他股东进一步购买了 C 公司 40%的股权。
除资料(2)所述之外,甲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关系及有关情况在 2007 年下半年未发生其他
变动;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分析、判断 2007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持有的对 A、B、C、D、E 公司的投资中,哪些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哪些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哪些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答案:
解析:
甲公司对 B 公司、C 公司、D 公司投资应采用成本预算。
甲公司对 A 公司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甲公司对 E 公司的投资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或:甲公司对 A 公司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甲公司对 B 公司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对 C 公司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对 D 公司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对 E 公司投资,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2),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2)处理错误。根据合营安排,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E 或 F 的同意。在本例中,三方集体控制该安排。但是,存在多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能够达到 75%表决权的要求(即光明能源和 E,或光明能源和 F)。在此情况下,三方签订的该合同安排要成为合营安排,需要在安排中指明,要求哪一种参与方之间的联合的一致同意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光明能源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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