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享: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

发布时间:2021-03-20


距离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越来越近了,各位考生准备得怎么样呢?为了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带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转让和租赁的需要

1.房地产转让

转让方式:买卖、互换、赠与或作价出资、作价入股、抵偿债务。

2.房地产租赁

包括房屋租赁、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

确定转让价格和租赁租金。

二、房地产抵押的需要(掌握)

1.房地产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履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房地产是良好的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贷款金额小于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出于安全的考虑)。

3.房地产抵押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主要有5种:

①初次抵押估价。

②再次抵押估价,即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再次抵押的,对该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③续贷抵押估价,即抵押贷款到期后继续以该房地产向同一抵押权人抵押贷款。

④抵押期间估价,即(贷款到期前)对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监测抵押房地产的价值的变化,也是出于风险防范。

⑤抵押房地产处置估价,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将抵押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处置。

4.金融机构贷款前、后和抵押物处置三个阶段抵押估价。

贷前: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价、抵押率(或贷款价值比、贷款成数)测算等。

贷后:抵押房地产价值或价格动态监测和评估,有关风险提示。

处置:处置抵押房地产价值评估、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分析咨询。

5.向抵押权人提供风险提示: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查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投资组合理论告诉我们,把适当的投资项目组合起来,可以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 )

答案:错
解析:
考点:投资组合理论。通过投资组合可以使一个投资项目在一个固定的预期收益率下使风险最低,或是在一个预设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收益最大,而不仅仅是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

(2015年真题) 关于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的说法,错误的是()。

A.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应以全部投资为基础进行编制
B.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现金流出中不包含财务费用
C.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能为投资方案间进行比较建立共同的基础
D.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运营费用应包括折旧费和摊销费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基本报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不分投资资金来源,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及投资回收期等评价指标,考察项目全部投资的盈利能力,为各个投资方案(不论其资金来源及利息多少)进行比较建立共同的基础。该表中的运营费用中不包括财务费用、折旧费和摊销费。

比较法、收益法中的客观收益、成本法中的客观成本,都可以说是以( )为基础的。

A、收益递增递减原理
B、均衡原理
C、适合原理
D、替代原理
答案:D
解析:
考点:替代原则。整个比较法可以说是以替代原理为基础的。收益法中的客观收益,成本法中的客观成本,假设开发法中的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等,也都是遵循替代原理来求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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