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1年广东省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成绩查询入口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2-02-22


小伙伴们应该都已经知道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时间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信息你们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广东省地代理人考试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三、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

四、考试形式

考试各科目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形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各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四科目均为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阅计分,不存在人工评阅与计分的过程,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核。

(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首页登录模拟考试系统,熟悉计算机化环境、电子化试题形式和操作模式。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出版或售卖考试专用书籍。

(四)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考生,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完善个人信息。

(五)考试消息将通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六)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理解并务必执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般情况下,下列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有(  )。

A.甲9岁的儿子乙
B.中国人民大学
C.北京市司法局
D.利民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D
解析:
保证人是为主债务人担保债务履行的人,保证债务具有无偿性。因而,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订立保证合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保证人。

地籍是以(  )的确立和调查作为学科的研究核心。

A.土地产权
B.土地归属
C.土地界址
D.土地用途
答案:A
解析:
在地籍诸要素中,土地产权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地籍是以土地产权的确立和调查作为学科的研究核心。

万某去世时未立下遗嘱。在万某去世之前,其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经去世。其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其大女儿遗有一亲生女儿乙和一养子丙,二女儿遗有一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他们中哪些人有继承权?(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万某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均先于万某死亡,养子和亲生女儿的子女均为万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故他们均享有代位继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甲今年25岁,乙今年10岁,甲见到乙的钢琴质量很好,非常喜欢,于是就提出买下乙的钢琴,乙欣然答应。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B.甲应当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
C.在乙的家长追认该买卖行为之前,甲有权撤销该买卖行为
D.乙的家长没有在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予以追认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钢琴的行为在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外,因此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于该行为,甲作为相对人,有权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乙的家长未予及时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本案中甲明知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乙进行交易,属于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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