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2-01-22
报考了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知道在这个考试中《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的考试基本要求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分享了相关的信息,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权利
1.掌握土地物权特征和原则,确定土地权利的状态和效力,土地权利变动生效的要件。
2.熟悉国家地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以及各个时期土地确权政策的内容和作用。
(二)土地所有权
掌握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来源,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三)用益物权
1.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地表、地上、地下)的设置原则,权利主体和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以划拨、出让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权利灭失等方面的区别。
2.掌握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内容和特征,通过保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等方面的区别。
3.掌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和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相关规定,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和权利归属。
4.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取得权利的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及权利归属。
5.掌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归属。
6.掌握地役权的取得,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地役权的消灭;确定地役权的条件和方法;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
(四)土地担保物权
1.掌握担保物权基本内容。
2.掌握土地抵押权的范围、内容与限制、终止,以及确权原则与方法。
3.掌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以及债权额,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和最高额土地抵押的转让,最高额土地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与一般土地抵押权的关系。
4.了解质权和留置权。
(五)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代理人考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的考试基本要求,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甲公司雇佣乙做清洁工,清扫办公室,乙生病,只好临时让丙清扫
C.甲租赁乙的房屋,合同约定用途为居住,但甲却办起了商店
D.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由于天降大雨,房屋地基受损,但甲并未进行修理便向乙交付了房屋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C.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E.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协议、约定对内部人员进行的处罚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B.宗地图
C.地籍图
D.二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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