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定义和分类

发布时间:2022-03-02


土地代理人成为当下热门行业之一,各位备考土地代理人的小伙伴,对于土地代理人的定义和分类,大家是否都了解了。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您带来这方面的资料,感兴趣的话,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位置、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在专门簿册上的法律行为。

土地登记最初是国家为维护土地的所有制和税收,而采取的一种法律制度和措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土地登记除了为维护土地所有制和课税外,已经逐渐成为不动产交易、土地出售、出租和抵押以及国家对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以登记的时间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普遍登记。变更登记是日常土地登记,是在初始登记完成后,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而相应进行的变更登记。

以土地权利的变动状况区分,土地登记分为设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设定登记是指对新设定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已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以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对变化内容进行的变更登记,包括权属名称、地址及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对原登记内容予以废止。

以登记的对象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城镇土地登记和农村土地登记。城镇土地登记是指对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等土地进行的登记。农村土地登记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的登记,包括国有农、林、牧、渔场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等。

以登记的内容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所有权登记包括国家土地所在权登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使用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又分为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农业用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包括抵押权登记、租赁权登记。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土地代理人的资讯,欢迎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有三个子女,儿子潘一、潘二和女儿潘三。潘三有四个子女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潘三于1996年5月死亡,甲于2003年8月死亡,生前没有遗嘱,留有存款2万元。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作为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是(  )。

A.将2万元分成三份,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应共同继承其母潘三应继承的一份
B.将2万元分成六份,潘一、潘二、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各继承一份
C.将2万元分成四份,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各继承一份
D.将2万元分成七份,潘一、潘二、潘三、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各继承一份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的女儿潘三先于甲死亡,在甲死亡时即发生代位继承,潘三的应继份额,由其子女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代位继承。而甲有三个子女,潘三的应继份额是遗产2万元的1/3。
将2万元分成三份,潘一、潘二各继承一份,潘三应继承的一份由代位继承人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共同代位继承。当然,在实践中,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意见》)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显然,这里的“多分”,实际上是突破了“应继份额”的限制。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权、(  )、收益权和处分权。

A.经营权
B.使用权
C.抵押权
D.出让权
答案:B
解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甲对乙因借款享有金钱债权,3年后乙表示以其对甲的债权进行抵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金钱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
B.甲对乙的诉讼时效本已届满,但因为乙主张抵销,而自其主张抵销之日起恢复诉讼时效
C.乙事后可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而主张撤销该抵销及其效果
D.甲可以继续主张未抵销完毕的债权
答案:A,B,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2条规定,义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为由抗辩。本题中,甲对乙的债权之诉讼时效本来已经届满,但因为乙主动主张抵债,可视为乙同意继续履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某住宅小区旁新建一座化工厂,生产剧毒气体产品,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清除危险,他们行使的是(  )。

A.所有权
B.地役权
C.相邻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
相邻人排放废水、废渣、废气、粉尘、油污和放射性物质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不得污染环境,造成邻人损害。否则,邻人有权要求停止排污,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