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备考土地代理人正确的学习步骤

发布时间:2021-12-16


很多同学已经在做2022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准备,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高效率的备考? 正确的学习步骤非常重要!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带来以下四个学习步骤,希望能帮到广大考生。

1、规划好学习版块

上班族考生平时工作本身就已经很忙了,留给备考的时间就更少了,那么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自己的学习时间,计算一下自己平时工作日哪些时间是空余的,可以利用起来学习知识。

比如上班前的时间或者下班后的时间,每天起码要预留2小时以上,如果实在无法挤出空余,建议可以早起1-2小时用来学习,或者利用上班路上的时间进行预习,周末时间尽量保证4小时左右的整块时间,方便进行难点知识点内容的学习。

2、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在学习方式的选择上,上班族考生要考虑备考的时间问题,有些考生会误认为报班比较浪费时间从而选择自学,但还是要特别提醒一下学习土地代理人最好的方式是跟着课程来学,如果时间充裕最好是看网络直播课程,然后跟随课程查漏补缺,如果实在抽不出时间来看网络直播课,可以将网络直播课程录下来回放观看也是不错的选择。

3、充分利用好碎片时间

土地代理人考试备考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上班族考生在时间方面常常紧张,这也使得碎片时间成为上班族备考学习的利器,特别是一些通勤时间比较久的职场人士,完全可以将这平时的碎片时间利用起来。

但是必须要注意,碎片时间大多用来进行简单学习,比如知识预习、复习、进行小检测等,深入学习还是要准备整段的时间和比较安静的学习空间效果才会更好。

4、做好自我监督和检测

上班族考生工作本身就比较累再加上学习压力,很容易有逃避心态,一定要做好自我监督严格要求自己将制定的学习计划执行到底。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自制力,最好让朋友、家人监督自己,只有把学习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备考目的。

由于平时的学习时间比较分散很容易造成记忆混乱和错误,所以一定要定期进行自我检测,可以利用章节练习和模考试题考察自己的掌握程度,同时帮助自己回忆土地代理人知识点,把所学习的内容互相联系起来。

接下来给初次报考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一些备考建议:

1、重视考试教材

首先,初次报考土地代理人的考生一定要重视考试教材。因为职业资格考试的大部分内容都源自于教材,因此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以教材作为主要的复习资料。此外,考试教材既然有国家统一出版发行,因此同样具有可靠性,市场上考试辅导材料众多质量也挺不错的,使用的话还会对备考有实质性帮助。

2、制定复习计划

有计划才会有合理的复习内容安排,因此考生需要在正式开始土地代理人的备考前,首先需要为自己制定一个合理的复习计划,合理的计划不仅可以帮助考生规划好整个备考阶段的具体任务,而且考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复习计划分配好合适的复习时间从而有条不紊的进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复习。

3、重视专业基础

就土地代理人的考试科目而言,报考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如果将案例大题比作想要攻陷的城堡,那么解题方法就是大炮,而专业基础则是弹药。显然,如果没有基础作为前提即使掌握解题技巧也无济于事。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述财产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的是:( )

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B.交通工具
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D.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物权法》第180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A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以《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选项错误。

使用产权地籍,可以防止土地(  )。

A.私卖
B.炒作
C.泡沫
D.投机
答案:D
解析:
产权地籍是国家为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鼓励土地交易、防止土地投机和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建立的土地产权登记的簿册。

下列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B.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劳动教养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发给营业执照的消极的行政不作为.相对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封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资格证、资质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不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是(  )。

A.自己代理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C.双方代理
D.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
答案:D
解析:
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都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情形。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属于法律允许的复代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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