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对土地代理人职业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2022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通知,想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01 09:47:39

中估协发〔2022〕7号

各会员:

为及时掌握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技术标准与规范等,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面向个人会员组织开展第二期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本期培训邀请相关起草专家解读《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估价技术规范》,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3月1日-4月29日。

二、培训内容

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解读

授课人:李晨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2.《草地估价技术规范》解读

授课人:朱道林 中国农业大学

三、参加对象

协会个人会员(土地估价方向)。

四、培训方式

登录“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远程继续教育系统”(http://learn2022.creva.org.cn)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记录2022年度继续教育8学时。

本次培训自愿参加,免收培训费。

五、联系方式

教育培训部

朱晨晨:010-62166292,蒯秀华:010-66561586;

会员发展部

李雨鸣:010-62115107,陈光耀:010-66560845;

远程教育培训技术服务方热线:18610366908。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2年2月28日

看完了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再给大家分享一下备考的小技巧吧,帮助你们能够更好的通过考试!

(1)抓住最佳记忆时间。

心理学研究证明,早上起床后半小时及晚上睡前半小时记忆效果最好,也许个人也有个体的差异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抓住最有利的时间段进行记忆。

(2)调整睡眠。

考前最后1个月就尽量不要熬夜了,根据自己的情况,11点前睡觉,保证一天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中午可以午休30分钟左右。考前一天晚上不可过早上床,否则会容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影响睡眠质量。

(3)调整心态,心平气和。

考前一些紧张在所难免,有些焦虑不要看得太重,否则会影响考试。学会调整情绪,比如经常深呼吸、走进大自然、与人诉说、保持微笑等等。

(4)增强自信心。

考前不用做太多难题,可以把做过的习题、模拟卷拿出来看看,着重看看以前的错题,从这个易错点多方位思考记忆,使自己不熟悉的知识点能够牢固掌握。同时强化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点,增强信心。

(5)劳逸结合。

调节情绪、消除疲劳、养精蓄锐,以稳定、饱满的情绪迎接考试。但是注意适当,不宜过度疲劳或者过度亢奋。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A.公证形式
B.公告形式
C.鉴证形式
D.审核登记形式
E.合同形式
答案:A,B,C,D
解析:
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甲因得知自己重病,不久于人世,故拟定书面遗嘱,将所有存款留给其学生乙,剩余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甲的法定继承人丙该遗嘱后未表态,乙得知该遗嘱后表明自己需要考虑一段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丙在知道该遗嘱两个月内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丙放弃继承
B.若乙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乙接受遗赠
C.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D.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选项AB错误。《继承法》第27条规定,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为ABC。

地籍变更申请的一般情况包括(  )。

A.土地权利人提出的申请
B.国家地籍变更的要求
C.法院提出的申请
D.权属纠纷处理时提出申请
E.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
答案:A,C,E
解析:
地籍变更申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间接来自于社会,二是来自于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间接来自于社会的地籍变更申请是指国土管理部门接到土地权利人提出的申请或法院提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报告,由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向地籍变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地籍变更申请。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产生新的地籍信息,例如监察大队、地政部门、征地部门等,这些业务科室应向地籍变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地籍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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