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复习备考应该避开的雷区

发布时间:2021-10-23


考试早一天复习,多一分胜算。土地代理人备考在即,各位小伙伴你有在积极认真的备考吗?为了大家更好的备考,我们一起来看看了解一下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备考误区,希望备考的小伙伴们能改正错误的备考方式,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准备考试。

误区一:重复性听课,不擅长独自思考并总结。

俗话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和思考是相互的过程。光学习不思考,是达不到学习的效果的。光思考不学习也是了解不了知识点的。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别人总结的终归是别人的,只有自己总结出来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当知识点形成自己的思路时,才能把知识点融会贯通,考试自然就不成问题了。

误区二:忽略教材,重视讲义。

可以想到考生喜欢看讲义的原因,因为讲义相比较教材而言内容较少,是老师对教材重难点的提取,但是如果这样就放弃了教材的阅读,无异于本末倒置。教材的内容是考试的基础,先从基础的知识了解起,把基础的知识学习了解清楚,才能更好的学习后面的专业知识。有句话叫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备考时一定要结合教材进行学习。

误区三:看解析做题,不总结分析。

我国惯有的备考方式,题海战术。因此很多的考生就疯狂的刷题,妄图通过做大量的题来提高成绩。做题一定要有善于总结做题的技巧,同一种题型掌握了做题的方法,就能举一反三,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所以做题时写出步骤,理清思路,这是很重要的。

误区四:没有规划,盲目复习

合理的制定学习计划,需要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以及时间安排,去合理地制定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最后什么也得不到。例如高效利用闲暇、周末时间或者碎片化时间学习。想要系统的学习,还是需要整块的时间,划分好自己的学习时间,提前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完成既定的任务。碎片化时间学习一般只适用小段的知识点学习。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误区五:避免过度依赖真题

真题是高频考点的浓缩,但并不能过分依赖真题所体现的知识点,可以对真题涉及的知识点有所侧重,但是要兼顾教材、讲义上真题未涉及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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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般来说,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密度每km2不少于(  )点。

A.10
B.8
C.6
D.3
答案:A
解析:
与地形测量相比,地籍测量要求平面控制点有较高的密度。一般说来,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密度每km2不少于10点。

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下列选项不属于其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是(  )。

A.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B.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所有证
D.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答案:C
解析: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不是国有土地所有证。

关于自然人和公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就是公民
B.自然人是指生理学上的人,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
C.在我国,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D.外国人不属于我国公民,但是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自然人
答案:B
解析:
自然人和公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然人是指生理学上的人,而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国,公民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自然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八条的规定,我国民法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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