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2:土地代理人考试应该如何复习?

发布时间:2021-11-04


土地登记代理人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了,但是很多考生反馈说不知道应该如何备考感觉很迷茫,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了应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应该如何备考,考生们可以借鉴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首先,考生要制定学习和复习计划,可以分三轮备考复习计划:

第一轮是总体复习。 这个阶段是对教材的熟悉过程,达到对教材内容基本清楚,理清大致脉络的程度,达到对各知识点都能“心中有数”。

第二轮是重点复习。 可采取重点内容重点准备,一般内容扎实掌握,冷僻内容大致清楚的策略进行应考准备。

第三轮是冲刺复习。 这个阶段做题是重点,对考试进行模拟测试,查漏补缺,完善所掌握的知识体系,熟悉考试的题型,找到考试的感觉。

其次,制订计划必须按自己的特点自己制订,每个考生的学习能力和挤出来的学习时间是不同的,所以这个计划得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切记盲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能一口气吃个大胖子想要一天内学习8个小时。每天学习2小时比一次性学习5小时管用。

当然制定计划只是一种手段,绝不要为了制定计划而去制定计划,只要是能达到目的的计划都是好计划。制定计划之后考生就尽量得按照计划执行,今日事今日毕。

最后,在备考的过程中做笔记是很关键的,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历年考霸同学晒出来的笔记都是整理得比较好的,一目了然。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做完笔记之后考生就不能不管了,时常拿出来查看自己的笔记也是很重要的,温故而知新,在查看笔记的过程中,之前懵懂的知识点,也许你学习到某个阶段后就立马顿悟了。

以上就是帮网给大家分享的备考方法,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或者对考试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找51题库考试学习网解决哦。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行政案件中哪些可以构成选择管辖?( )

A.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
B.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C.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D.公民对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的前提是存在共同管辖,所以,构成选择管辖的情况有:(1)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该题的选项中,ABC项符合该规定。

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区分为(  )。

A.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D.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下列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的主要内容的是(  )。

A.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B.认定的事实
C.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D.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答案:D
解析:
调查处理意见主要应该包括: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②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④拟定的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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