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备考秘籍震撼来袭!

发布时间:2021-06-24


各位报考了土地代理人的考生们,以下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备考秘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制定学习和复习计划。在学习之初,考生们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事先制订一份切实可行、周密细致的学习时间计划表,并严格执行。建议应试者先从宏观上把握每一遍复习所需的时间,再从微观上细分到每一章、每一周、每一天的任务,切忌不按计划进行,否则,复习计划就是一纸空文。

2、要重视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帮助应试者对课程进行自学及助学的依据,也是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每位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阶梯”,大家一定要仔细地进行阅读,在通读有关资料、强化训练、升华知识后,还可以回过头来再看一遍,做到充分吃透考试大纲精神,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3、要重视考试教材的“精读”。由于《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范围广、涉及的考核点多,为取得理想的成绩,首先,在日常学习阶段,考生应该依据考试大纲,必须对所有考试考核内容,结合参考教材,进行对照学习,不能有遗漏。这一阶段,要通读有关参考教材和土地法律、法规文件,达到对全部内容的理解。在《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课程中,可以按大纲顺序,多来几次对重点内容的“精读”。 要掌握参考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多看教材和一些辅导资料,这对考试也是极为有益的。

4、要充分重视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不能忽视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的学习。“土地管理法规”涉及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众多的司法解释。要求考生必须知识面广。由于“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其内容广而杂,这也是该学科考试难度相对较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本门课程涉及的土地管理有关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要考出理想成绩,且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法律,甚至一个司法解释,做到学习,复习要全面,否则就会失分,进而影响全科成绩。

对于“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有些考生认为复习起来费时费力,就忽视了该部分内容的学习和复习,认为该部分稍微拿一点成绩就可以了,甚至放弃。这种思维方式必然会造成一些考生在考试中失利。因此,一定要重视上述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条文的学习和复习。

以上就是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的备考秘籍,大家都学会了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早日通关土地代理人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查界址点坐标的结果满足精度要求的,保留原(  )。

A.勘丈数据
B.基本资料
C.核对数据
D.地籍档案
答案:A
解析:
检查界址点坐标检查结果满足精度要求的,保留原勘丈数据。检查结果不满足精度要求的,如果对原勘丈数据有把握肯定是明显错误的,或经分析这是由于原勘丈值精度低造成的,则可用红线划去原数据,以新勘丈数据为准。

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的承包方式不包括(  )。

A.招标
B.拍卖
C.公开协商
D.划拨
答案:D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
答案:B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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