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土地代理人考试应该注意的七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2-02-09


备考总是很枯燥乏味,尤其是土地代理人更是如此,因此很多考生在备考时都容易形成一些误区。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关于土地代理人备考时应注意的误区,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不能形成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知识体系在考生头脑中的内化反映,也就是指知识经过学生输入、加工、储存过程而在头脑中形成的有序的组织状态。构建一定的知识结构在学习中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再多的知识也只能成为一盘散沙,无法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有的考生单元测验成绩很好,可一到综合考试就不行了,其原因也往往在于他们没有掌握知识间的联系,没有形成相应的知识结构。这种考生对所学内容与学科之间,对各章节之间不及时总结归纳整理,致使知识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这种零散的知识很容易遗忘,也很容易张冠李戴。

二、学习无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习计划是实现学习目标的保证。但有些考生对自己的学习毫无计划,整天忙于被动应付作业和考试,缺乏主动的安排。因此,看什么、做什么、学什么都心中无数。他们总是考虑“老师要我做什么”而不是“我要做什么”。

二、不会科学利用时间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有的考生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把自己的学习、生活安排得从从容容。而有的学生虽然忙忙碌碌,经常加班加点,但忙不到点子上,实际效果不佳。有的考生不善于挤时间,他们经常抱怨:”每天上课、回家、吃饭、做作业、睡觉,哪还有多余的时间供自己安排?”还有的考生平时松松垮垮,临到考试手忙脚乱。这些现象都是因为不会科学利用时间。

三、不求甚解,死记硬背

死记硬背指多次重复直到大脑中留下印象为止。它不需要理解,不讲究记忆方法和技巧,是最低形式的学习。它常常使记忆内容相互混淆,而且不能长久记忆。当学习内容没有条理,或考生不愿意花时间去分析学习内容的条理和意义时,考生往往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法。

四、不会听课

这主要表现在:以为老师是远程教育看不见!开小差!对上课内容完全陌生,无法带着疑问去学,听授课时开小差不记笔记,或充当录音机的角色,把老师所讲的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只让自己的记录与教师的讲述保持同步,而不让自己的思路与教师保持同步;课后不及时复习,听完课就万事大吉等。

五、抓不住重点和难点

学习方法不当的考生,在看书和听课时,不善于寻找重点和难点,找不到学习上的突破口,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面出击,结果分散和浪费了时间与精力。

六、理论与实际脱离

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是非常重要而有效的学习方法,所谓“学而必习,习又必行”。而方法不当的考生往往只满足于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不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运用,不能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七、不善于科学用脑

这主要表现在:学习时不注意劳逸结合,不善于转移大脑兴奋中心,使大脑终日昏昏沉沉,影响学习效率。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变更地籍测量中,界址点的检查方法一般有(  )。

A.检查界址点与邻近界址点的距离
B.检查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的距离
C.用检测数据与原勘丈数据检查
D.解析法检查界址点坐标
E.边界调整测量
答案:A,B,D
解析:
界址发生变化宗地的地籍变更应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在增设新的界址点前应对原有界址点进行检查,若其满足要求,则可继续使用。界址点的检查方法一般有:检查界址点与邻近界址点或邻近地物点的距离、解析法检查界址点坐标两种。

1983年,某县农机厂(属于国有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强行占用了上坡村的集体土地建设厂房,2009年上坡村村民集体上访,经过调查组调查,确认该县农机厂行为违法,根据规定,该县农机厂所占用的农民的土地应当归(  )所有。

A.县农机厂
B.上坡村
C.国家
D.上坡村农民个人
答案:C
解析:
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清查处理后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土地,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后,确定土地所有权。

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会产生(  )法律后果。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追缴财产
D.继续履行
E.支付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
无效民事行为属于自始、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无效,该民事行为就不能够再继续履行,违约金只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一方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有效,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就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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