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专科,后面再升本的有什么利弊吗?

发布时间:2021-08-13


高考考专科,后面再升本的有什么利弊吗?


最佳答案

我是一个专科生,现在大三,正在准备升本考试。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高中时期我没有找到很好的学习方法,成绩很差劲,而且当时压力很大,所以只考到师专,到了大学后,一个新的环境给了我很大改变。首先,大学里,你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必天天必须起到贪黑马不停蹄地只知道学习不知道休息,你可以稍微轻松地学习你本专业的知识,在剩下来的大把空闲时间里,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如去图书馆、阅览室学习真正你感兴趣的和你想学而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在大学,你会变得成熟许多,真正理解到学习的重要性,会从长远角度思考自己的人生安排,这时,你的学习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目标。
我通过大学的学习实践,摸索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复习经验。我明确了我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从大一下开始自考,但自考并不是我的真正目的,我只是通过自考来学习我想升本的专业的知识,并参加考试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知识量。
现在大三的我。从大二暑假开始准备专升本,现在也是每天看书学习,日子很充实。虽然专升本的压力越来越大,但我相信,只要努力就有收获。
同时,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当你考上专升本后,你毕业了拿到的文凭和正常高考考上的本科生没有区别。
我想你现在应该是高三毕业班了吧?虽然我说了这么多,但我还是鼓励你一次通过为好,加油!努力!天堂和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我理解你现在复习很辛苦,但你一定要挺住,记住一句话:更努力,更好!希望你取得好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毛泽东第一次正式地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是在( )

A.《将革命进行到底》
B.《论人民民主专政》
C.《共同纲领》
D.《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答案: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毛泽东正式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应试指导】毛泽东在1949年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是第一次正式地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

胸大肌(  )


A.起自锁骨、胸骨和肋软骨

B.止于肱骨大结节

C.可使肩关节屈、内收和旋内

D.可引体向上

E.也可提肋动吸气
答案:A,B,C,D,E
解析:

甲(出卖人)与乙(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200万元,乙支付定金5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B.乙有权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C.乙有权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60万元
D.乙所交定金50万元可充抵70万元货款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违约责任的形式问题。《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选项A、B错误。依照《担保法》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按预付款处理。在当事人部分不履行的情况下,定金按比例适用。本题中,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定金数额最多为40万元,多余的10万元为预付款,现甲履行了合同的一半,定金按50%适用,也就是20万元为定金,另外20万元发生预付款的效力,定金发生双倍返还的效力,预付款则不发生该效力,故选项C正确,已支付的定金50万元可充抵70万元的货款,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根据《物权法》,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B.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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