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答案】A

【考点】公平正义司法功能

【解析】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单独设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确立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理论上,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是国家在追诉犯罪问题上,采取一定程度上的谦抑,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发挥刑事司法在解决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以和解、协调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考虑解决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矛盾与冲突的化解。

选项A正确,当选。发挥刑事司法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的功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刑事诉讼中也要善于运用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本案处理过程过程中,专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同时,积极促进被害人与施害行为人之间和解,既有效实现对犯罪行为人教育而使其真诚悔过,也使受损害的被害人获得损害弥补,符合刑事司法领域的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符合社会护。显然选项A正确

选项B不可选。题干所述案件中不涉及特殊群体者,也就不存在区别对待的问题

选项C不可选。刑事和解机制不涉及公正与效率的辩证关系的问题。

选项D不可选。刑事和解机制也不涉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辩证关系的问题。

2.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答案】D

【考点】诉讼代理人的责任

【解析】

A选项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法定代理,即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二是委托代理,即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A项所述仅指法定代理,所述不完全,故A项错误。

B选项错误,不当选。在委托代理中,诉讼代理人的具体代理权限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故B项“法律有明文规定”说法错误。

C选项错误,不当选。诉讼代理人在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代理人合法代理的法律后果都由被代理人承担。故C项“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的说法错误。

D选项正确,当选。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D选项说法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B.必须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C.必须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海关管辖
D.可以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管辖。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下列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的拘束力来自于有关当事方的选择适用

B.一般法律原则应当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

C.国际组织的决议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主要渊源

D.国际法院的判例是当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渊源。 A错,国际习惯具有强制性,不依赖当事方的选用。B 对,一般法律原则应当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C错,国际组织的决议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D错,国际法院的判例是辅助材料,并不是主要渊源。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1张 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 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 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花费5000元从1个 不认识的人手中购买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 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A.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 所支付的5000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与不当得利问题。马某 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 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的提货单记载了偾权人 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 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故 A选项错误。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 时善意为必要,马某取得提货单仅支付较低价格,不是 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也未询问转让人的身份,难谓对交 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故B 选项错误。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 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 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 据,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马某与韩某之间 形成不当得利之偾,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 支付价款。至于马某支付的5000元价款应由其向无 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故C选项正 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甲男与乙女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2年乙女生育了一个女儿,2015年开始,甲男到广东打工,夫妻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疏远,2018年1月4日甲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双方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乙女同意离婚,但提出家庭财产归乙女所有,同时女儿监护权也归乙女,甲男再给乙女5万元补偿费。甲男对此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于2018年2月15日制作了调解书,并于2月16日通知双方到法院签收调解书。

甲男在调解书生效后,拒不给付5万元。乙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男请求法院调解,则:( )

A.对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B.对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C.甲男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D.甲男不能申请法院调解
答案:B,D
解析:
生效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有强制执行力。法院调解只适用于诉讼程序,执行过程中只能当事人自己和解,而不得适用调解制度,故BD项正确,A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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