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AD
【考点】自治和自治权
【解析】
A项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可知A项正确,应选。
B项错误。《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可知,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故B项错误,不选。
C项错误。《宪法》第30条第3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可知,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自治权,故C项错误,不选。
D项正确。《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故D项正确,应选。
2.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答案】ACD
【解析】
A项考查行政垄断。依据《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本题中,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并没有限定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只是环境保护的一种需要,不构成行政垄断行为,A项说法错误,应选。
B项考查横向垄断行为。依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1条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本题中,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6家生产企业达成分割市场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B项说法正确,不选。
C项考查反垄断机构。依据《反垄断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第10条规定:“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县工商局不能作为反垄断机构,C项说法错误,应选。
D项考查反垄断调查。依据《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应特别注意的是,反垄断机构的终止调查有个前置程序,必须先“中止”调查,经过监督核查后,才能决定是否“终止”调查,两者用词是有重大区别的。D项说法错误。
3.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
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答案】BC
【解析】
A项考查保密协议企业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并未强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保密费用,A项错误。
B项考查竞业禁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项正确。
C项考查侵犯商业秘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C项正确。
D项考查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怎么理解这一条款?只有员工订立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而又泄漏,用工单位一旦使用该技术,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人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
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
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
A.唐某 B.电视台
C.王某 D.马某
B.共同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为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两个委托人所做的代理
C.法院可以将未成年人的父母指定为代理人
D.法定代理是指依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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