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答案】AC

【解析】

A项考查公司的解散。《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的公司已出现经营困难,且股东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其自身持有公司15%的表决权股,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故此项正确。

B项考查股东的权利。《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根据上述两项规定,股东甲不满足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要求,故此项错误。

C项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此项正确。

D项考查股东的义务。《公司法》第91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此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答案:A
解析: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因此,调整社会关系不是直接功能,A项错误,当选。司法制度具有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交涉性、参与性、普遍性、民主性、公正性、效率性等特征,故B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晋代的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C项属于法制史的内容,表述正确,不能选。D选项列举的是培根的名言,表述当然正确,不应选。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乙败诉。但判决生效 后,乙未如期履行判决。甲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查明乙因金融危机,失业在家。甲表示不撤 回执行申请,但是可以等一段时间后再执行。在此情 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甲的执行申请?( )
A.决定暂缓执行
B.裁定中止执行
C.决定延期执行
D.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笫232条,《最髙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

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所属工作人员警告的纪律处分
B: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上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C:交管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市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答案:A,C
解析:
A项属于行政处分,构成内部人事行政法律关系,是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基础上的行政法律关系。B项属于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际作出的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单方行为。C项属于内部抽象行政法律关系,针对的是其下属单位的滥收费行为。D项是司法审判行为,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被告人徐某,男,1990年6月29日生。2004年3月9日夜里,拦路抢劫一KTV下班服务员,抢得现金300元;2005年8月25日盗手提联想电脑一台,价值6500元;2005年12月20日将放学的农村留守初二女生丁某强奸;2006年7月12日,诈骗一外地务工的农民工4600余元。徐某对下列哪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A.抢劫 B.盗窃 C.强奸 D.诈骗
答案:C,D
解析:
。对强奸和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强奸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诈骗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16周岁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本题中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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