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3)

发布时间:2020-09-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快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具体包括裁定的适用范围、可以上诉的裁定的种类和裁定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A项中的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而不是裁定;B项中的延期审理应当用决定而不是裁定;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并非对一审所有的裁定均可提起上诉。故本题只有C项是正确的。

2.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具有独立性,即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第19条)。故B项的说法错误。

仲裁协议的有效成立须具备三个要件:(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其中第三个要件,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委员会时,只能选择一个。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当事人需达成补充协议,从中选择一个;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此类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18条)。换言之,当事人约定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并不当然无效。故A项的说法错误。

C项与D项的意思正相反。题中始终未明确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了补充协议。《适用意见》第14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即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可见,本题中C项的说法正确,D项的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
B.对于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 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诈骗的犯罪数额
C.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D.被害人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计入在内

答案:A,B,C,D
解析:
行为人在实施金融诈骗活动中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被认为行为人的投资损失或者作案成本,不能从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中扣除。

(一)甲利用出境之便,为患者从境外代购少量药品,适当加价后售予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后来甲发现有利可图,遂将一批境外报废的医疗设施、设备偷运进境。(事实一)甲找到某县卫生局局长乙,给予其10 万元,希望乙给某医疗器材公司经理丙打招呼,以便将该批医疗设施、设备售予该公司,乙随后向丙提出了购买设备的要求。(事实二)甲找到丙,告诉了丙真相,丙遂以新设备市场价300 万元购买了设备,但丙暗示甲只能支付200 万元的货款,甲表示同意,随后丙将剩余100 万元货款从单位提出归自己所有。(事实三)请回答题。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为患者从境外代购少量药品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B.甲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即使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也要成立销售假药罪
C.甲将境外一些报废的医疗设施、设备偷运进境,偷逃关税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如果经鉴定属于废物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废物罪想象竞合
答案:A,C
解析:
①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B 选项错误。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废物罪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不是想象竞合而是法条竞合。D 选项错误。

控诉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下列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是

A.被害人的近亲属
B.附带民诉原告人
C.自诉人
D.公诉人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控诉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人行使,被害人则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辩护职能相对于控诉职能,指提出对被控诉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控诉人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人协助行使审判职能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由法院行使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后两类统称为诉讼参与人选项A,被害人的近亲属并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不当选选项B,虽然属于诉讼参与人,但是附带民诉原告人属于民事部分的当事人,并不承担刑诉职能,不当选
选项C,自诉人既承担控诉职能,又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当事人,C正确选项D,公诉人虽然承担控诉职能,但是,并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不当选

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
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
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2:1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B
解析: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71条第2、3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据此,A、C、D正确。但是本题中甲提出购买并未达到丁的同等购买条件(丁为一次性付清价款,而甲提出分期付款),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不发生效力,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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