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竞争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竟争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仿冒其"相国酒"的特有名称和装潢,拟诉请法院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甲公司应当举证的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相国酒"在相关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B."相国酒"是甲公司特有的商品名称,其装潢具有显著特征
C.乙公司的"相国酒"名称和装潢与甲公司的混同,导致混淆
D.乙公司的仿冒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害
【答案】ABCD
【考点】混淆行为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由此可知,构成侵犯知名商品要件有:
(1)被仿冒的产品是知名产品;
(2)被仿冒的是该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
(3)仿冒的程度导致消费者混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以上三个要件即ABC项都应由主张者甲公司举证证明。甲公司主张赔偿,自然应当证明因为乙公司的仿冒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D项也应由甲公司举证证明。
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
A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正确。
B项考查高薪招聘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高薪招聘企业员工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项错误。
C项考查每天错误报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媒体错误报道与甲无关,自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错误。
D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甲构成贪污罪的自首,乙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自首
C.甲构成贪污罪的自首,乙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自首
D.甲、乙构成贪污罪的自首
B.某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2971名,邓某等337名代表联名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林某的罢免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司某等37名全国人大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D.张某等27名选民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县人大代表谢某的罢免案
放学就前往玩游戏、上网,有的甚至为此旷课和彻夜不归。对此,广大家长反映极
大,强烈要求关闭这些网吧和游戏厅。2009年5月,县公安局和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上
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网吧和游戏厅”联合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
求所有经营者将已经取得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交由两局联合设立的执法
办公室重新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下发的通知
,对60余家经营场所面积没有达到100平方米的经营者的许可证,都以公安局和文化
和旅游局共同署名的形式决定予以吊销。方某也因经营面积只有60平方米而被吊销
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方某对公安局和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不服,分别
向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提起复议申请。
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都未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应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
复议。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后,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通知没有法律依
据,于是中止了行政复议并将该通知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市人民政府撤销了该通
知。据此,县人民政府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于法无据,作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复议决定。
问题:(1)县公安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对方某的处罚是不是共同行政行为?为什
么?
(2)对该行为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3)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义,对一特定的事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方某)作出了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
防许可证的决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共同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该行为向县政
府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
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
(3)合法。县人民政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中
止行政复议,并依法将该依据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符合《行政复议法》
第27条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撤销该通知后,作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决定,符合《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
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没有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D.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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