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易混淆知识点来啦!
发布时间:2021-01-29
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有哪些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吗?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司法考试易混淆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仅供参考)
一、如何区分主犯和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分为两种,一是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除了首要分子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个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二、请问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1.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受贿罪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是否有共同犯罪故意不同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如果将收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两个方面告知了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果没有告知,或者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而没有将收受贿赂告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正当防卫、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紧急避险等。
5.比如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引起侵权责任,而侵权行为人并没有这样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在作出行为之时也有意思表示,但是其意思表示的目的与法律结果不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利益,但是法律规定的后果却是侵权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所以侵权行为就是事实行为。
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危险
D.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A.收到的款项和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
B.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在收货人不提货时提取货物
D.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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