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界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由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方式 ★★★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二种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它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其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发起人缴清股款。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2.募集设立。它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其设立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注意】不能相反。如判断:关于募集设立,公告认股书是其必经程序,这就是错误的。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其中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与证券公司)和代收股款协议(与银行)。
(4)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常被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设立登记并公告。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包括:
①公司登记申请书;
②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③公司章程;
④验资证明;
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⑥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⑦公司住所证明。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经典真题】
1.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答案】AC
2.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厚亿公司的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通过
B.甲、乙、丙等出资的验资证明应由创立大会审核
C.厚亿公司的经营方针应在创立大会上决定
D.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创立大会审核
【答案】A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在砸毁火车的重要部件时,砸掉的金属击中行人头部致人死亡的,属于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C.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要求被破坏的交通工具处于正在行驶(飞行)的过程中,故对于维修中的交通工具不可能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D.甲将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由红色改为绿色,可能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
B:接受
C:以申请复议期限超过为由决定不受理
D:将复议申请转送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B.丙国应防止甲乙两国在其领土内利用其资源准备从事敌对行动
C.乙国为了消灭藏匿于甲国平民边境避难营中的甲国军队,可摧毁该避难营
D.甲国军舰在海上发现执行医院任务的乙国船舶,可将其拿捕
B、税收强制措施不包括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C、个人生活必需的用品不适用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机关可不经税收保全措施而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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