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知识点:涉外行政诉讼吗?

发布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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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中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涉外行政诉讼属于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它的特征有:

1.主体的涉外性。

诉讼具有涉外因素是涉外诉讼区别于一般诉讼的关键之处,涉外行政诉讼自然也不例外,但涉外行政诉讼所表现出的涉外性仅为主体的涉外性。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只有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才能形成涉外行政诉讼。所以,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表现在主体的涉外性,而主体的涉外性专指行政诉讼的原告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这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国籍不明人以及外国企业、外国组织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是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但考虑到这三个地区的特殊性,在行政诉讼中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可以参照涉外行政诉讼的规定。

2.行政诉讼发生地点的特定性。

构成涉外行政诉讼除主体的涉外因素外,还必须具备:第一,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国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处理;第二,外国当事人在中国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参加在国内法院进行的行政诉讼。

3.原则和制度的特殊性。

涉外行政诉讼有许多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特点,为此国家行政诉讼法第10章针对涉外行政诉讼的特点,作了一些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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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储运公司拒绝履行A市中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丙贸易公司申请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贸易公司可以向甲区法院申请执行
B.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乙储运公司的存款
C.法院可以责令乙储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D.丙贸易公司可以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甲区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享有执行管辖权,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D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关于我国各种经济成分的相互关系及其宪法地位,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即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B.《宪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D.《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冇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答案:A
解析: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是相同的。选项B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和第44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参加诉讼,帮助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因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职能是不同的。本题的答案是D。

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侦査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査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答案:B
解析:
。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精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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