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报考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客观题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96.【刑法】甲拿着包坐在公园长椅上,乙看着就默默坐他旁边。甲离开时忘记将自己的包拿走,乙见甲离开,迅速将包拿走。甲走出十米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包,返回原处未看见包与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 甲虽然离开,但该包仍然归甲占有

C. 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 甲忘记将该包拿走,该包就是无人占有的财产

【答案】AB

97.【刑诉】李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盗窃罪并对其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进行追缴。以下哪些赃款赃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

A. 李某将盗窃所得的价值100万元却以10万元卖给古玩店的古董

B. 李某赠予其女友的价值一万元的金项链

C. 李某通过网络二手买卖平台将价值8000元而以6000元转卖他人的智能手机

D. 李某用于偿还赌债的4万元盗窃赃款

【答案】ABD

98.【刑诉】甲犯合同诈骗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 法院若认为本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法院于是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D. 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对本案开庭审判,于2018年10月12日判决甲有期徒刑5年,则本案已超过法定审判期限

【答案】AB

99.【刑诉】未成年人甲(17周岁,还有两个月满18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两日后甲满18周岁。A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甲犯新的盗窃罪,A区人民检察院对甲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区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公开审判,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B. A区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征得他的父亲同意才能适用

C.本案中A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是违法的

D. A区人民法院立案时甲未满20周岁,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

【答案】AD

100.【行政】甲市乙区卫健局以韩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为由,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和罚款7000元的决定。韩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

B. 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C. 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韩某补正

D.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答案】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人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人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答案:A
解析:
【考点】刑期折抵与计算【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A项甲被判处拘役6个月,其被指定监视居住的154天应当折抵77天拘役刑期,所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据此,B项中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的时间不计人刑期,B项正确;C项中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时间不计人刑期,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据此,D项中,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的208天可以折抵416天的刑期,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

下列何种行为违背了辩论原则?()

A:以书面形式进行辩论
B:授权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C:就与案件无关的事项进行辩论
D:在二审开庭时进行辩论
答案:C
解析:
【考点】辩论原则。详解:民事辩论可以就实体问题或程序问题进行辩论,但不能就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辩论。所以,C项错误,应选。A、B、D项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体现。

下列关于法律适用规则的种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关于结婚的实体性条件的法律适用规则,属于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
B、关于结婚的程序性条件的法律适用规则,属于无条件选择性的冲突规范。
C、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规则,属于单边的冲突规范。
D、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属于事实性的冲突规范。
答案:A,B,C,D
解析:
该题综合考察冲突规范和连接点的种类。《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显然属于有条件选择的连接点。因此A正确。《适用法》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属于无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B正确。《适用法》27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我国的法律适用法,只有在我国的法院适用,因此法院地只可能是我国,因此就是单边的冲突规范。因此C也是正确的。D正确,《适用法》第31条: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不动产所在地显然是一个既成事实,因此说这个规范是一个事实性的冲突规范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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