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4)

发布时间:2020-08-24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客观题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71.【刑法】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甲在分拣包裹的过程中,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然后离开公司送货途中,拆开包裹,据为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 认定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取走该包裹时,该包裹并不处于其经手、管理过程中

C. 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 认定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系该单位的员工,且其工作就是收取快递包裹

【答案】AB

72.【刑法】甲销售公司的司机徐某负责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之后,乙公司就将货款当面交付甲公司的司机带回交给甲公司的老板。后来,徐某从甲公司辞职了,甲公司遂聘请A为新的司机。但甲公司老板对新司机A不太放心,就对A说:“你把货物运到乙公司之后,就不要带货款回来了,我让乙公司直接把货款汇到咱们公司的账户来。”。但甲公司的老板忘了和乙公司的老板说明这一情况。A将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就主动和乙公司的老板说:“我们老板让我把货款带回去。”由于以前一直是这样操作的,乙公司老板信以为真,将8万元货款交给了A,A拿到这8万元之后逃跑。后案发。关于A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骗取的财物并不在本单位的保管之下,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B. 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其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C. 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其最终是损害了单位的利益

D. 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答案】AB

73.【刑诉】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正优先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做法有哪些体现效率原则?

A. 集中审理原则

B. 速裁程序

C. 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认罪认罚案件

D. 网上远程视频开庭

【答案】ABCD

74.【刑诉】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是?

A. 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B. 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C. 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D. 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答案】BD

75.【刑诉】张某因涉嫌受贿罪被F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F市监察委员会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案件调查终结后,F市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F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F市监察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B. F市监察委员会在《监察法》生效前对张某留置6个月,在《监察法》生效后被调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留置的6个月折抵刑期6个月

C.对于经过两次退回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的案件,F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 F市监察委员会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有权向F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答案】A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鹏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狼狗咬伤,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共达2500元。张鹏向该狼狗饲养人刘明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明赔偿其损失。下列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本证:( )

A.张鹏提出的伤口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书
B.刘明否认他的狗咬伤张鹏的陈述
C.刘明提供的证人甲所作其狼狗之所以咬伤张鹏,是因为张鹏故意殴打其狼狗造成的陈述
D.刘明提出一份证人证言,证明张鹏的伤不是其狼狗咬伤
答案:A,C
解析:
考查本证和反证。本证和反证的区分,要看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提出方是否承担证明责任。张鹏对侵害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其提出伤口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书是用于证明侵害事实存在,照片和诊断书属于本证,故A项正确。而刘明提出的否认损害事实的证据,属于反证而非本证,故BD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C项中,受害人存在过错的事实由刘明承担举证责任,故该证人证言属于本证,C项正确。

共用题干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答案: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 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 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答案:B
解析:
甲的无权处分的行为导致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对乙构成侵权,乙对甲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婚姻法解释三》第11 条规定,婚内乙不得对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前提。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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