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2020-09-20)

发布时间:2020-09-20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考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解析】

A项错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其成立要求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否则不成立该罪。

B项错误。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成立条件,其行为在客观上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因为是虚假恐怖信息),故不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

C项正确。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理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项错误。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办案,绝不允许为了所谓的效率而突破司法程序规定,否则冤假错案将会层出不穷。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

题干第①句说法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权,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是文明执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正体现了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

题干第②句说法正确。依法治国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其理念和内容不仅约束立法者,同样约束司法者。这正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题干第③句说法正确。任何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和坚持是为了更好地限制国家刑罚权,是为了防止国家机关权力的滥用,进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利益、保障国民自由。而这一精神恰恰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

题干第④句说法正确。依法治国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刑法中集中体现于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由成文实体法律加以规定,刑法必须体现和遵循宪法原则,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并由司法机关适用。所以,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中的集中体现。

综上,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海洋商贸中心是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4人,后赵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赵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赵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赵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赵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赵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若赵某是海洋商贸中心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因为海洋商贸中心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故赵某在申请退伙时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合伙人通知退伙的前提是第一,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第二,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第三,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赵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退伙必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故D选项错误。

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也无需登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原因。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选项B正确,选项AC错误;取得不动产物权之人再处分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选项D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C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

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C、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根据这一规定,对于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在民事范围内应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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