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3日-27日

发布时间:2020-10-0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准考证时间

山东地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三、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四、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汇总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几张?

A:建议准考证打印1-2张就行,有备无患。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是黑白打印还是彩色打印?

A: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只要信息完整就行。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A: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的打印要求、纸张以及样式是什么样的?

A:每个地区的准考证要求、样式都是不同的,在登陆进去网站后,需要看清打印的要求(纵横方向,纸张大小等),点击在线打印后弹出来一个网页,上面就是你的准考证样式。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有:( )
A.合同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信用证诈骗罪

答案:B,C
解析: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周同学因考研需要在北京大学附近承租老张的房屋,后来周同学放弃考研便把房屋转租给了李同学。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周同学仍然有义务向老张支付租金
B.如果老张同意转租,则李同学取代周同学成为承租人
C.如果由于李同学的过错导致房屋毁损,则周同学应当向老张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老张未同意转租,则其有权解除周同学与李同学之间的租赁合同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转租合同的情形,经过出租人同意,仍然不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转租合同未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则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而不是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赁合同。

宪法修改是指有权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变更宪法内容的行为。关于宪法的修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年)

A.凡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必须进行宪法修改
B.我国宪法的修改可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C.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D.我国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
答案:B,C
解析:
凡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如通过宪法解释即可解决该冲突的,不需要进行宪法修改。故A项错误。《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B项正确。
在修宪实践中,我国宪法修正案以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的形式公布施行,故C项正确。
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条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D项多了“法规”字眼,故错误。

某市检察院指控赵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为赵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审,也可以移送基层人民法院审
B.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C.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D.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B
解析: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