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
发布时间:2020-03-07
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经开通,赶紧来打印准考证吧。
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初。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都会有被挤爆的情况,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进入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请选择IE浏览器。
3、准考证打印张数问题,建议多打印几份,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要确定信息完整。
4、准考证在考试结束之后一定要妥善保存,通过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第一时间查到成绩。如果纸质版实在丢了也没关系,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准考证电子版照片备份好!
有关备考建议:
1.民法
民法属于法考中的考查分值比较高的科目,去年考试放在卷二进行考查。
本科目的内容理论性很强,更加注重的是理解民法,而不是去试图记忆民法。所以,刚开始学往往先从理解具体概念制度入手,等到学完后,再逐渐慢慢建立自己关于民法的体系性认识。
建议最开始复习的民法,边听精讲课程边做笔记,认真听,不理解就要反复听,基础打牢后,后面的复习才会事半功倍。
其次在听理论性知识的基础上,需要做题进行实践才能更好地帮助理解掌握知识点,在学习做题过程中可能存在正确率不高的问题,不要着急,此时戒骄戒躁,静下来心来进行知识的查漏补缺,通过做题把握命题者的出题思路。
2.刑法
刑法考察的很深,就考点而言,刑法基本制度、常见罪永远是考试重点。
总则基本内容是罪刑法定、不作为、因果关系、故意过失认定、认识错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预备未遂中止、共犯、罪数和数罪并罚、死刑、自首立功、缓刑假释、累犯,以及总则量刑情节和处罚原则。
分则基本内容是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司法的犯罪等。
刑法的特点是重视对二阶层理论的理解,以及对刑法不同理论观点的考察,学习刑法时一定要注重体系结构、逻辑推理及案件分析能力。
3.刑诉
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法考科目,地位重要。
考生应该以重点法条、真题为主线,另外要关注新的司法解释及修改的法律。刑诉法科目中的刑诉管辖、辩护与代理、刑事强制措施、侦查、起诉、一、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是考试的重点,对于这些重点考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掌握。
其次,刑诉法80%的题目都可以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找到明确具体的答案,这也是刑诉法与众不同的地方,所以对于常考法条一定要注意熟练把握。对这些法条该如何掌握呢?我们可以将这些复杂的法条用精简的方式总结成一句句容易记忆的小口诀。
4.民诉
民事诉讼法属于考试分值比较高,一般会结合案例进行考查。但民事诉讼法的得分相对比较容易,考生如果通过认真的复习和准备,拿下90%左右的分数问题不大。
故这一学科的特点有二:一是分值较高,二是得分较易。
以上就是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以及备考事项,更多资讯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财产不能恢复原状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C.被罚没的资金属于赔偿请求人在金融机构合法存款的,在存款合同存续期间,除应返还资金外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率参照作出赔偿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确定
D.涉及利率计算的,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利率参照新作出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确定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太平洋公司
B.硅谷公司
C.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
D.洋谷公司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请回答第92~94题。
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
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合伙人类型转变的条件、责任和有限合伙人的义务【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A正确。《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高崎已经要求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这与出资多少没有关系,所以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D错误。
【考点】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和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详解】《合伙企业法》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可知,转让合伙财产份额时不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A正确。第7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陷阱】《合伙企业法》第73和74条对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有限合伙人在对外正常转让财产份额时,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在同等条件下,可自由选择出售对象,而不仅限于其他合伙人。但当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前者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是为了充分体现有限合伙人的意思自治,保障其自由行使其合法权益;而后者,由于在强制执行财产份额中,强制力是无视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可能破坏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故出于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稳定,规定了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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