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发布时间:2021-11-13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注意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各位参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准考证打印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1月16日-11月20日,各地区具体时间请参考各地区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是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各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官网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法考准考证打印流程:

1、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页面,点击准考证打印后,在页面的右侧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考生登录。

2、考生登录后,在左侧菜单中找到打印报名凭证,在弹出的页面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后,点击下方“主观题考试报名凭证在线打印”即可。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和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注意:为了各位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参考人员应在线上签署提交《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才可以打印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可以通过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国有土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

A.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
B.国有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也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
C.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
D.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A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据此,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故A项正确。
B项:《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据此,国有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也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故B项正确。
C项:《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可见,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据此,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故C项正确。
D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同时,该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据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故D项正确。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修改主体为全国人大
B.提案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3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C.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D.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答案:B
解析:
考查宪法的修改。提案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南门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须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 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
A.报人民检察院批准
B.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C.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答案:B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共用题干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答案:C
解析:
本案是云峰公司的两个股东许某与葛某就云峰公司是否解散发生的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就公司解散提起诉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其余选项的法院均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诉的种类的相关理论,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B项错在后半句,法院是可以作出保全决定的。许某应当提供担保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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