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公布了!
发布时间:2020-01-09
福建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什么时候查询?福建法考主观题合格分数线是多少?不知道没关系,今天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相关内容吧。
1.福建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什么时候查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2.福建法考主观题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有关法考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
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问: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法考的全部内容,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如想了解更多有关法考的内容,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2016年5月1日丁的质权设立
C、2016年5月1日后,乙若向甲清偿1200万元,则甲的债权消灭
D、2016年5月1日后,乙可向甲清偿200万,因还有1000万的债权额作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有效
B: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若赵某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即使赵某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B.土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之一即可
C.预售商品房,要求开发商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D.采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业办公类住宅,方便市民改作居住用途
B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B项说法违法。
C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选项的说法合法。
D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第29条规定,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因此,D项说法违法。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18
- 2021-05-21
- 2020-02-26
- 2021-05-06
- 2019-02-06
- 2020-02-26
- 2020-03-08
- 2021-01-21
- 2019-02-06
- 2020-03-07
- 2019-07-18
- 2019-02-06
- 2021-03-14
- 2020-02-27
- 2019-02-06
- 2019-02-06
- 2020-02-26
- 2020-02-27
- 2021-05-06
- 2021-05-21
- 2020-03-07
- 2021-01-21
- 2020-03-08
- 2020-02-26
- 2020-03-07
- 2020-03-08
- 2020-03-07
- 2021-05-06
- 2020-03-07
- 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