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2020年甘肃法考分数线的划定及法考合格分数线新鲜出炉啦!
发布时间:2020-02-26
2020年甘肃法考分数线怎么划定?法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不知道没关系,今天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相关内容吧,具体如下:
一、甘肃法考客观题分数线
法考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二、甘肃法考主观题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考分数线总结
四、甘肃法考成绩管理
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又到了与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你们,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并在未来工作中一帆风顺!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选项B错误,《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据此可知,“不得截留、复制”存在例外。
选项C错误,《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
选项D正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
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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