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法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

发布时间:2022-02-23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贵州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是9月17日和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是10月16日。那么各位考生知道贵州2022年法考成绩查询的时间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贵州2022年法考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并没有公布,根据历年来成绩查询的时间预计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是9月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2023年1月份。

参加法考的考生可在成绩查询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根据历年来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标准预计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标准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根据历年来法考主观题考试合格标准预计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合格标准为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如果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贵州2022年法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全部内容,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绝交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1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一辆微型轿车。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小轿车扣押。请问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A.欠妥当
B.虽然欠妥当但确是合法的
C.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D.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对罚金刑的执行问题。犯罪人现在没有财产的,可以以其今后的收入作为执行罚金的对象。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题中,选项A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B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D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抽逃出资。选项C中,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这属于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不是抽逃出资。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ABD。【陷阱】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是在公司成立后直接将出资撤回,而有的是通过交易或者利润分配等间接的形式,因此要对此类交易或利润分配进行核查,尤其是是否有不公平或者欺诈等情形的出现。要注意,并不是公司成立后股东与公司的所有交易或者利润分配都构成抽逃出资。

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是( )。

A.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C.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D. 动植物名称
答案:D
解析: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选项AC错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因此选项B错误。

关于刑事拘留、逮捕的国家赔偿范围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只要被刑事拘留的人是无罪的,该刑事拘留就应予以赔偿
B.只要被逮捕的人是无罪的,该逮捕就应予以赔偿
C.只要逮捕是违法采取的,该逮捕就应予以赔偿
D.不满14周岁的人被刑事拘留、逮捕,不管该刑事拘留、逮捕是否违法,该刑事 拘留、逮捕均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国家醅偿范围
讲解:《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 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 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该条第1项,受害人无罪,且刑事拘留违法或超期的,国家才予以赔偿。若受害人无罪,但刑事拘留是依法采取且未超期的,国家仍不予赔偿。故A项错误。
根据该条第2项,逮捕是否予以赔偿,关键看受害人是否有罪,若确定无罪的,予以赔 偿;若确定有罪的,不予赔偿。至于该逮捕是否违法,不是是否予以赔偿的标准。受害人 罪,即使逮捕措施违法,国家也不予赔偿。故B项正确,C项错误。
不满14周岁的人,若属于《国家赔偿法》第I7条第1项、第2项情形,国家也应予以赔偿。故D项错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