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司法考试资格审核授予

发布时间:2019-07-17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从某汽车销售商乙处购买一辆汽车,但是买后3个月车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甲找到销售商后,也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甲为此愤愤不平。一日,甲用一辆牛车拖着自己在乙处购买的汽车绕着其所在的城市环行,并在牛车上写道、“乙家的汽车都是这样行驶的”,导致乙家的汽车生意非常冷清,而使得该城市的另一家汽车销售商丙的生意大增。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诋毁商誉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乙有权要求甲消除影响
D.丙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诋毁商誉、侵害名誉权
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见,诋毁商誉的行为应当是发生在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A选项错误,当选。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 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可见,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故BD选项错误,当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 护,禁止用侮辱、旁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 甲的汽车有质量问题,甲可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但是甲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乙销售商的名誉 权,而且甲的行为不是恶意竞争行为,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乙销售商可以依据 《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请求甲消除影响,C选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
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应当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不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63、364条的规定,C中的行为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D中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B中的行为属于“开设赌场”,因此选项B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为某县公安局
B.陈某为第三人
C.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
D.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原告和行政诉讼管辖。本案为直接起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A项的说法正确。陈某为受害人,且未提出诉讼,为本案的第三人。本案被诉行为为罚款,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规则。故D项的说法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30条第1款的规定,沈某应为第三人,C项的说法错误。

甲公司因企业改制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乙公司对登记在丙公司名下一栋房产的归属提出异议,认为该房产应属乙公司所有。经咨询律师后,乙公司于8月8日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手续。8月10日,丙公司将该栋房产抵押给丁公司,以担保到期支付约定的货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9月8日,付款期限届至,丙公司无力支付,丁公司准备行使抵押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引起纠纷。经查,乙公司自办理异议登记后未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B. 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
C. 丁公司有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 D. 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B
解析:
考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讲解:《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在无法办理更正登记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乙公司有权申请异议登记,以暂时限制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处分该物权的行为。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即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乙公司申请异议登记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其登记失效,丙公司有权处分其房产,A选项错误。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了抵押协议,却未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故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丁公司未能主张抵押权并非因为乙公司的异议登记,故其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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