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依据大纲考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学科组成,全面增补完善相关内容。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19年辅导用书由司法考试的“三大本”调整为“全四册”,各册学科组成: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在重点章节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43个典型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扫描第四卷封底的识别码后,即可全面浏览案例内容。
同时,为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提高备考效率,辅导用书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等内容,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方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B.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解除、终止
考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讲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终止。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者工程作为合同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不约定合同的起止日期,以某项工作或者工程完工之时为合同终止之时。本题中只有A、C项表述错误。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B.二者的投资人是否均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C.二者是否均由出资人对企业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D.二者是否均可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B:选民资格案件
C: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D:房产继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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