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方法——针对零基础同学
发布时间:2020-02-19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书山有路勤为径,书海无涯苦作舟。想过司考,也得做好吃苦的准备。所有的方法,只是拿来提升效率,减少弯路,增强信心,把握节奏与方向。根本还在于肯干。
司法考试每年一次,都说司法考试有“天下第一难”的称号。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自己的规范和标准。一直以来,法律行业从业者都给人以光鲜、神圣之感。有很多年过四十人甚至六七十岁的老翁都在司考这条战线上奋斗。这是基于法律行业的特殊性,只有取得了相关的认证,才能获得从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平均通过率只有8.75%。
到2017年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有96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前几年只有7%左右,这些年有所提高,也只是在10%-15%左右。
那么对零基础的同学如何有效的通过司法考试呢?快来看看。
第一步:
对于零基础同学,建议先听网上的免费教程(前期复习的时候,网上的免费教程有可能是前一年的)。很多APP里面都有免费教程的。这些免费教程虽然是后期处理过的,里面缺失了很多重要内容。但是,对于志在飘过拿证,不拿高分的同学,这些内容完全够了。初听建议不要快进,也不要倍速。就正常听。一天可以多听点内容,记不住也没有关系。
第二步:
通听了教程以后,开始尝试离开视频看书。练习题是分章节的真题练习卷。所以可以看完一个章节,然后做一个章节的练习题。可以养成这样的习惯就是,做练习题的时候,绝对不会打开教材。记不住的问题,用排除法,或者直接猜。然后自己批改章节练习题,把错题直接画个圆圈标注出来。
第三步:
真题套卷练习。司法考试是分卷一卷二卷三卷四的,除开卷四,其他三卷都是选择题。重点练习的也是前三卷。
第四步:
重点内容重新精读,形成系统的总结归纳体系。哪些是重点内容呢,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这几大板块,对比学习,会把书本里的这些内容反复阅读,然后用自己的话归纳总结成笔记。
第五步:
开倍速重听网上的免费教程。所有课程都没有错过。全部重新听了一遍。这时是因为自己下功夫总结过了,知道那些地方是重点,哪些地方还存在疑虑。同时,重新按卷一卷二考试内容的顺序听课程,能形成更系统化的认识。
第六步:
重做真题,重做打乱的真题。
第七步:
最好最后一个月的冲击!重点工作放在三个地方:背自己的总结;练习卷四的答题(卷四是简答题,尽量模仿参考答案的层次、考点与简洁度),还有就是刷冲刺卷,培养自己考试的感觉。
以上就是针对零基础人员的复习方式啦,觉得可行的同学可以这样复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其他国家的任何承认行为都是违反国际法不干涉内政原则的
C.其他国家对甲团体的承认改变了甲团体的性质
D.其他国家不论承认甲团体为交战团体还是叛乱团体都是一种法律承认
B.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C.组织交换证据
D.进行调解
采石场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何阳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采石场
B.采石场和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市环保局
D.市环保局为被告,采石场为第三人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A项,刑法已经将此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故A项错误。
B项,追究单位(孤儿院)拐卖儿童罪的刑事责任,违反了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主体范围的规定。故B项错误。
C项,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事后法,立法者在危害行为发生后针对性立法的,也不得溯及既往。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对孤儿院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为拐卖儿童罪,这样处理既符合刑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和要求,更保护了儿童的合法受监护的权益。故D项正确。
[注意]单位犯罪的根基仍然是自然人犯罪,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首先是自然人实施的犯罪,只是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才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所以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刑法没有特别地将其规定为单位犯罪,则按照相应的自然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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