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四》历年真题(2020-08-26)

发布时间:2020-08-2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的客观题考试还有两个月左右,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真题练习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关,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个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救济;另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和追究。

(二)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严格司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环节的具体表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司法不严对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在司法程序中应得到平等对待,人民群众的实体权利在司法裁判中得到平等保护。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才会相信司法,司法才具有公信力。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严格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实现对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对责任的平等追究。其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诉讼当事人受到平等对待,绝不允许法外开恩和法外施刑。再次,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必须明确,办案要严格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杜绝对司法活动的违法干预,办案结果要经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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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依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与该民用航空器有最密切联系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D
解析:
【考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依上述法条可知,朱丽娟在我国结婚,依我国法律其结婚行为是无效的,故A、C、D项的认定都是错误的。只有B项是正确的。


【考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杰克船长驾驶黑珍珠号在加勒比海十几个国家的海域间巡回作业,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加勒比海运输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乙国,应适用乙国法。选项B正确。


【考点】航空器物权的准据法。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故D项正确。

下列行为构成垄断行为的有、

A、甲厂与乙厂均为生产大型锅炉的企业,由于市场低迷,二厂达成协议,2007年各厂最多只能生产20台锅炉
B、丙厂系生产高端电气设备的企业,丙厂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丁公司购入丙厂生产的设备后最低加价25%销售
C、戊厂系某市乳制品厂,其产品份额占该市乳制品市场的70%,戊厂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行促销,促销期间所有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D、某市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各部门接待客人,都要安排在本市新建成的某四星级酒店
答案:A,C
解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A选项中甲厂和乙厂达成的协议是垄断协议,因此构成垄断行为。根据第14条的规定,B选项中丙厂与丁公司限定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该协议不属于垄断协议,不构成垄断行为。根据第17、19条的规定,C选项中戊厂的市场份额占70%,可以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戊厂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因此构成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32条的规定,D选项中该市政府的行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可知,不属于垄断行为。

甲公司向乙企业订购一批车辆,同时订购了随车维修工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因车辆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维修工具的合同
B.如果因维修工具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车辆的合同
C.如果某一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D.如果第二批交付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所以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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