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卷一)历年真题(2020-10-16)

发布时间:2020-10-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卷一)的历年真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1.某设区的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合并成市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局。关于合并、设立,应当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市政府

B.省政府

C.市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考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难度】★★

【答案】B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题中,设区市的工作部门合并、设立,其批准机关为上一级人民政府,即省政府。有考生记忆不准确会选择C项,但要注意的是本级人大常委会是“备案”,而非“批准”。A、C、D三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

2.区政府对城市某小区进行改造,在小区外张贴公告,该公告内容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80天,所有居民必须搬离本小区,居民根据协议领取补偿款。关于该公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指导

B.行政合同

C.单方行政行为

D.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考点】行政行为分类

【难度】★★★

【答案】C

【解析】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提醒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政行为。本题中,区政府的公告直接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权利,该公告的性质不是行政指导。A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职能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达成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本题中,区政府的告示并非和居民协商作出,而是单方性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合同。B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区政府的公告,虽以公告之名,但并非抽象行政行为,当然也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告的内容是对特定的人——“小区居民”、特定的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80天,所有居民必须搬离本小区,居民根据协议领取补偿款”的处理行为,其内容已经对该小区居民的权利义务造成实质影响,该公告的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真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会议中,仅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答案:B
解析:
【考点】债权人会议。详解:《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因此,C项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60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B项。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人民调解员属于法治工作队伍。选项B正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选项C正确,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可以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选项D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债务人尚未解散,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属于破产原因之一。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是( )。

A.债权人
B.债务人的债务人
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债务人的出资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情况。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题选项C具有较大的迷惑性,注意题干表述“债务人尚未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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