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2)

发布时间:2020-10-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县工商部门以办理营业执照存在问题为由查封了张某开办的美容店。查封时,工商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损失属于县工商部门应予赔偿的费用?

A.张某因美容店被查封损坏而生病支付的医疗费

B.美容店被损坏仪器及窗户所需修复费用

C.美容店被查封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D.张某根据前一个月利润计算的被查封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

【答案】BC

【考点】行政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赔偿的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对于查封行为造成的损害以及停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需要赔偿,BC正确,因查封而生病并非直接损失,利润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AD错误。

2.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

【答案】ABD

【考点】国际商事仲裁

【解析】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A正确。

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B正确。C错误。

4条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D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为个人,因家庭需要,雇乙为小时工。乙在清扫房间时,在窗台上由于操作不当,不慎坠楼受伤,并将行人丁砸伤。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和乙之间是劳务关系
B.甲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
C.甲对乙的损害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D.甲对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雇主侵权。(1)甲和乙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承揽关系;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2)对于乙摔伤的结果,责任如何承担,要看甲和乙的行为是否有过错,《侵权责任法》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

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国家机关的监督
B.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C.公民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D.宪法和法律是法律监督的依据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A选项错误。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异议之诉的当事人。根据《民诉解释》第307条之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本案中被执行人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所以应与申请执行人甲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因此,只有D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评建议权
D、平等权
答案:A
解析:
《宪法》第34条规定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另外,《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由此也可明确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将不同类型的权利混在一起,要求考生分辨具体权利所属类型。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包括:(一)平等权(《宪法》第33条);(二)政治权利与自由: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②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5条);(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36条);(四)人身自由(《宪法》第37~40条);(五)社会经济权利(《宪法》第13条、第42~43条、第45条);(六)文化教育权利(《宪法》第46~47条);(七)监督权(《宪法》第41条)。同时,应注意以上各类及各个具体权利之间的种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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