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某屠宰厂屠宰生猪时,检出了“痘猪肉”,根据国家规定,在规定检验部位40cm2面积上有3个或3个以下囊尾蚴的“痘猪肉”,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更多 “ 某屠宰厂屠宰生猪时,检出了“痘猪肉”,根据国家规定,在规定检验部位40cm2面积上有3个或3个以下囊尾蚴的“痘猪肉”,应如何处理 ” 相关考题
考题
某屠宰厂屠宰生猪时,检出了"痘猪肉",根据国家规定,在规定检验部位40cm面积上有3个或3个以下囊尾蚴的"痘猪肉",应如何处理A、无须处理直接出厂B、经过后熟过程后出厂C、盐腌处理后出厂D、高温处理后出厂E、可工业用
考题
某屠宰厂屠宰生猪时,检出了“痘猪肉”,根据国家规定,在规定检验部位 40cm2 面积上有3个或3个以下囊尾蚴的“痘猪肉”,应如何处理A.无需处理直接出厂B.经过后熟过程后出厂C.盐腌处理后出厂D.高温处理后出厂E.可工业用
考题
甲厂诉县政府检疫行政命令纠纷案
甲厂是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单位,该厂的生猪被屠宰前后,依法应由县兽检所进行检疫、检验。2013年5月1 8日,县政府向本县各宾馆、饭店、学校食堂、集体伙食单位、肉食品经营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发出《屠宰管理通知》。该通知称,“县城所有经营肉食品的单位及个体户,从5月20日起到县指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采购生猪产品,个体猪肉经销户一律到定点屠宰厂屠宰生猪(县肉联厂)”。 201 3年5月22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电话指示县兽检所,要求县兽检所停止对县肉联厂以外的单位进行生猪检疫,致使甲厂的生猪无法屠宰和上市销售,被迫停业。甲厂认为,分管副县长的电话指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的电话指示违法。法院受理后,以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甲厂对此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甲厂对县政府在《屠宰管理通知》中仅标注县肉联厂为生猪定点屠宰厂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另案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第一个案件的被告是谁?应如何确定本案的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
2.县兽检所能否作为第一个案件的第三人?如果可以,其可通过什么途径参与诉讼?
3.分管副县长的电话指示是否属于内部指导行为?是否可诉?
4.第一个案件的一审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裁判?
5.若甲厂单独就审查《屠宰管理通知》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6.这两个案件是否可以合并审理?为什么?
考题
企业生产肉类制品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使用猪肉为原料的,应当按照()规定选用政府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A、政府B、检验检疫部门C、标准D、《生猪屠宰条例》
考题
单选题检疫人员进行生猪宰后检疫时,肉眼发现某屠宰猪肉膈肌中有针尖大小的白色小点,低倍镜检查见梭形包囊,囊内有卷曲的虫体。该虫体最可能是( )。A
旋毛虫B
弓形虫C
棘球蚴D
猪囊尾蚴E
肉孢子虫
考题
单选题我国规定猪肉、牛肉在规定的检验部位40cm2面积上,有()囊尾蚴,可以冷冻或盐腌处理后出厂。A
10个或10个以下B
9个C
8个或8个以下D
7个或7个以下E
3个或3个以下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