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模拟试题(2022-05-08)

发布时间:2022-05-08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选项中,属于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确定采用的方法有( )。【多选题】

A.归属法 

B.引力法

C.分配法

D.核定法

E.分项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可以分为利润范围和利润计算两个方面。利润范围的确定一般采用归属法和引力法;利润的计算通常采用分配法和核定法。

2、下列关于船舶吨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单选题】

A.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缴纳吨税

B.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C.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D.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依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

3、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2)应调整的金额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00

B.50

C.44

D.27.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300×60%=18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26000×5‰=130(万元),税前可扣除业务招待费1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130=170(万元)。(2)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100=30(万元)。(3)诉讼费用可以据实扣除。(4)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110×80%=88(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120×2/3=80(万元),研发费用共加计扣除=(120+80)×75%=150(万元)。(5)业务(2)应调增的金额=170+30-150=50(万元)。

4、该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和设置账簿应缴纳印花税( )元。【客观案例题】

A.1135

B.1150

C.565

D.114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权利、许可证照,按照每件5元计算缴纳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该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和设置账簿应缴纳印花税=5+5+5+2200000×0.5‰×50%=565(元)

5、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房产税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房产税

C.房屋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D.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房产税

E.甲企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由甲企业代为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房产税;选项D: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产税。

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为纳税义务人

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年度经营亏损可以跨企业弥补

C.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税务机关决定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D.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E.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年度经营亏损不可以跨企业弥补;选项C,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个人而非税务机关来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7、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客观案例题】

A.200000

B.20000

C.56000

D.10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2%=20000(元)。

8、2019年某电信企业在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的业务中,向经纪人和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100万元,企业当年取得营业收入100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是( )万元。【单选题】

A.0

B.50

C.80

D.1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可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1000×5%=50(万元)

9、业务(2)应纳的印花税是( )元。【单选题】

A.703.3

B.703.2

C.958.3

D.958.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购销合同应纳的印花税=(850000+2344300)×0.3‰=958.29(元);按税法规定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因此应纳的印花税是958.3元。

10、甲企业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甲企业提供,另外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3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丙企业提供,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10万元。该加工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单选题】

A.120

B.200

C.320

D.3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加工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50×0.3‰×10000+30×0.5‰×10000+10×0.5‰×10000=35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城建税及附加相关规定的是( )。

A.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建税适用1%的税率
B.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不允许其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C.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建税及附加
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附加
答案:B
解析: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李某的个体餐馆2012年2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納税,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 2012年10月14日县地税局稽查核定该餐馆欠缴税款5万元,于 2012年10月17日作出补交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认为罚款过重,于2012年10月27日仅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并于同年11月14日以自己的名义,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机关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了李某。
问题:
1.县地税局的处罚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2.李某能否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李某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3.李某应于多长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文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县地税局的处罚正确。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构成了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题中地税局的处罚是正确的。
2.李某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为县地税局。行政复议机关为市地税局或县级人民政府。
3.李某应当在知道县地税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罚款不是必经复议的程序,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

【知识点】 其他

下列情形中,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有( )。

A.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项目的
C.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D.纳税人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
E.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答案:A,C,D
解析: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1)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2)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3)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4)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的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2018 年 7 月甲公司开业,实收资本 500 万元;与银行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注明金额 1000 万元;当月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产品,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提供原材料 200 万元,甲公司收取加工费 10 万元。2018 年 7 月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元。

A.2050
B.3030
C.1800
D.3550
答案:C
解析: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加工承揽合同、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税率为 0.5‰,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
2018 年 7 月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500×0.5‰×10000×50%+1000×0.05‰×10000+10×0.5‰× 100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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